老年代步车咯 (第1/1页)
有个人说建筑也有灵魂 寰明醉醺醺拎着瓶啤酒,晃晃悠悠走进小区,没憋住哇,一口吐花坛里。腻味老油回荡喉头,嘴里残存不少没吐干净的肥肉渣儿,灌酒漱口唾出。 嗓子眼儿给胃酸燎的生涩,糟心。 寰明被夸酒量好…… 很多次... 礼貌微笑默认,也不反驳……这是让人最快闭嘴下一个话题的办法。 正月里叫不出来人,又烦,是真的烦,何苗韩弥这段时间都有意识地绕道而走。 烦……喝酒,飘的刚好就停,缓缓,放个水,继续。 眼珠儿不混,不上脸,又一身丧,明眼儿人都晓得是卖醉,挡不住有想捡尸的。 余光一瞟,油头粉面,略(拟声词) 问:“酒量不错,你一个人啊” 答:“知道酒量怎么练的吗?” 回:“你说说” 答:“我知道胃酸是什么味道,胃酸和什么酒在一起是什么味儿,和鸡尾酒一起是什么味儿,和瓜果蔬菜生鲜鸡蛋肉搅一块儿是啥味儿,我知道吐出来的东西又咽回去是什么味儿” 回: 没有回…… 总之寰明在绿化带里呕了个痛快 嗨,辛苦扫地大爷了,赶明儿塞两张毛爷爷 踉跄两步侧倚着楼门口墙,止不住下滑,夏天,连水泥墙也还带着白日余温。 真是不知道哪个傻逼说冰冷的钢筋水泥森林,肯定是没见过万家灯火。明明是热的,再冷的地儿,住进去个人,亮起盏灯也就都不一样了。 门外的繁华不是我的繁华。 ——钱钟书 寰明很喜欢亲吻,尤其是池骋的手,纹路淡还白,修得很短的指甲是健康的淡粉色,用劲儿抓着东西的时候,指节凸出泛白,每每看到总是舍不得使劲儿,怕一个用力怀里的人森白掌骨崩断筋,戳开皮肉就出来了。 右手笔茧跟左手对比一下很明显,笔压着一道叠一道,寰明老是心疼固执地捉住舔顺才松口。有时候池骋蹭掉一滴眼泪在手上,对着光,可以很清晰的看到那一小片肌理纹路,还有其中亮亮的气泡。 寰明回想起绵长温柔到死的前戏,不舍得有一点不适的操弄,喜欢用敬语明知故问,穴翕动,红艳艳的,精液会流出来,多好啊,不舍得有一点不好,那可是他啊,所有的心神都拴着,任何的粗略,那像是对他的亵渎。 但其实当时,做爱没有那么美好 年轻的肉体刚开了荤,更多的是互不相让地撕扯和冲撞 阴雨天,湿漉漉的各种液体混杂晕染湿了床单被罩。 事后,压在皱巴的床铺上,随意搭盖一角,或者干脆裸着,像极了原始人 倚在窗边,在钢铁森林里扒开所有伪装,回归那个蛮荒的时代,不知羞耻,茹毛饮血 餮足的俩人都不愿意动弹,烟都是紧着床头的半包白沙抽 烟嘴也是湿乎乎的 接吻也是 肢体接触交叠,幼稚地贴着,头发结缕,皮肤上覆着层东西一样不透气,黏糊糊地,呼吸困难,只有亲亲才能续命这样子 渴求池骋的肌肤,混杂着气息的体液,把一切能咽下去的东西,嚼碎了磨烂了一点不剩吞吃下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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