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衡量师_现实才能贴近爱情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现实才能贴近爱情 (第1/1页)

    而与此同时,同一座城市的沈忧绊,也发出了和宋遥相似的共鸣。

    失恋的男人究竟有多可怕,今晚沈忧绊总算见识到了!

    人们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是愚蠢的。但在沈忧绊看来,其实男人也差不多,甚至可能更可怕...

    毕竟仅仅只是发现了初恋男友入股自己的公司,就立刻想要穷折腾、套现的人,沈忧绊活了这么大,就见过面前这么一个!

    “你能不能...冷静一点。”

    把手中还剩大半截的烟扔掉,他反应极快地,把嘴里的“成熟”替换为“冷静”。拒绝对方很快递来的烟,清清嗓子。

    感冒还未完全好的喉咙,连带着让他声音嘶哑,“...所以,只是因为你发现了当初安逸的钱,是夜鲤光的?”

    “难道这还不够?”

    “这很严重么?”沈忧绊不以为然。

    “他说...不让我结婚。”

    “嗯呵”沈忧绊忍俊不禁,毫不留情的吐槽:“你俩在演小学剧吗?”

    “......”

    “至少我看不出会有什么问题,他又没说要带着他们院子里的小伙伴来和我们过招,就算是这样了,世上难道就只有他们院里的人了?再说,他要真的准备做什么,首先就要放下和安逸的情分...况且他家老头子可还在!”

    沈忧绊一番冷酷的剖析,最后得出结论:“我看他兴不起多少风浪,只是,能对你造成影响。”

    季惊鸿沉默不语,半晌,索性将手中的烟,从护栏外扔了出去。

    鲜红的烟蒂自三十几层的高楼落下,如同坠落的流星般,很快就消失不见。

    “不是我说,惊鸿,你当初真的一点也没察觉到安逸的钱可能有问题吗?”

    我和安逸,真的有必要分为两个人?下面这句话,沈忧绊识趣地没说出来。

    叹息一声。然事到如今,沈忧绊也不愿再多说什么。但看着这样大失体统的好友,他还是无法再坐视不理。

    “如果我是你的话,现在首先要想的,是还要不要举行这场婚礼?如果要,那我究竟要做好怎样的觉悟...而如果不要,那又该如何善后。这才是你该考虑的。”

    “......”

    看着一言不发又抽起烟的季惊鸿,沈忧绊也跟着陷入了沉默。

    时间又过了许久,久到季惊鸿已经没烟了,久到天台的风已经散尽了烟草,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清凉的湿意。

    “要下雨了。”

    季惊鸿伸手接住一滴细小的雨珠,又顺手将雨珠擦在自己的裤管上。他站直身体,对沈忧绊说,“走吧,回去。”

    沈忧绊点头,与他并肩而行。

    仔细想想,认识季惊鸿时是他三岁的时候,而再次见面,则是沈忧绊高一那年。

    在大学之前,他们总是同班同学,却也仅止步于同班同学。

    而这说远不远,说近不近的关系,正好让他间接见证了一切。

    只谈精神,不讲实际的爱情,就是耍流氓!

    ......

    中途才转学到十三中的他,对全班同学都与有荣焉的天才少年丝毫不感兴趣。

    什么15岁就被大学破格录取,什么初中时还为了班荣誉带伤和季惊鸿硬杠...这些在学生时代听起来逼格很高的词汇,在沈忧绊听来,都没什么现实意义。

    他从小就是个“冷”性情的人,看问题喜欢看本质,而不是跟随情绪。

    夜鲤光能这样‘一鸣惊人’的最大原因,明明是他有那个默默蛰伏后,不用担心自己被真正埋没的资源!

    而有这个资源,他注定就高出常人许多...

    所以,他才可以在那样长久的籍籍无名后,轻易地,去参加特招考试,并很快夺回了属于自己的“天才”之名!

    就像沈忧绊很喜欢的一句话一样,“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然而人家夜鲤光,既可以是伯乐,也可以是千里马。只有杂草才会只愿意为他人的成功欢呼!

    沈忧绊对夜鲤光一直就不大感冒。

    说不出为什么...

    但季惊鸿却不一样。

    他非常少见地,露出了那种小心翼翼又兴致盎然的神情。甚至,连在他看来过多的自尊心都放下了不少...

    就这么一头掉进纯情陷阱里,一发不可收拾。

    当然,最后的结果,自然是惨不忍睹!

    ......

    而作为从开始就见证了这段感情的旁观者,现在再兼个好友加合伙人,沈忧绊觉得自己,应该给季惊鸿最中肯的意见。

    “就我看见的一切而言,你和他是真不适合。”

    肉眼可见的不适合。

    两个对感情都不成熟的人,是很难为双方的爱情,挣出美好结局的。

    倒不如就此分开,一别两欢。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