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第1/5页)
钟明洛觉得,这个没有omega只有alpha的家处处充满了争锋相对,毫无温情可言。其主要原因是为苏现和丁写玉的相互冷言冷语,次要原因是为许砚非不嫌事大的帮腔拿调,听着十分欠扁,煽风点火功效奇优,令遛狗回来的钟明洛常常在家门口就体验到了来自高纬度地区的寒流侵袭,他捡回来养了快三个多月的狗子和他一齐在门口冻住,彼此对视,思考要不要干脆离家出走。 如往常晨跑遛狗回来,站在玄关口正要关门时恰巧一阵小凉风吹过,钟明洛缩了下脖子,后知后觉到现下时令是真的开始天气转凉了,因为今天丁写玉那厮从昨天晚上开始就不在,那满屋子乱窜如天然冷气的信息素随着主人不在一并散在了大开透气的窗户外,大概是被阳光给照晒稀释了。钟明洛把牵引绳从狗子身上卸下来,拍拍这家伙逐渐厚实的背,许砚非边套外衣边往外走,对着耳朵上的无线耳机说着“我马上过去。”,路经过他这一人一狗又笑着道“你还真挺上心的。” 钟明洛因这人近些日子的煽风表现,没个好气地撇嘴道:“上你的班去吧!” 他真不知道许砚非成天的快活是怎么来的,他因为违抗禁闭命令出逃校区被罚了一个学期学分,只能留级重修,正赶上军校纳生的空窗期足足在家当了好一段时间的闲人,对比着看早出晚归甚至不归的许砚非简直是忙的要旋转起飞了,但就这许砚非每天也快乐的像出巢的小鸟,精神饱满的一度让钟明洛觉得这厮是药物注射过多马上要嗝屁的回光返照现象。 “不然呢?像你一样揪花瓣数念叨路行什么时候回来?”丁写玉对他可笑的担心嗤之以鼻:“别等人没回来呢你就把我后院的花都给薅秃了。”说完,同样忙碌到起飞的丁二爷在许大爷屁股后出了门,带着他那一身外露的信息素,怎么看怎么不好惹,像是要去砍人。 说不定昨天没回来就是在外面砍人呢。钟明洛忍不住心中嘀咕,然后蹲下身在狗子期待的目光中给它添了一把狗粮。 这只皮毛银灰的狗,他也看不出什么个品种,鉴于是路边捡的,极大可能是个杂种,但是杂出了个狗风采,桃心脸配上三角的竖耳睁着一对黑中发蓝的眼睛也能算得上可爱。他养了它三个月,也意味着路行走了三个月了。 最开始没打算养,虽然路行纸条里说是让他养,但钟少爷想我凭什么听他的啊?绝对过几天就送走!反正你又不在意我,还会在意一条狗吗?! 话是这么说呢,可那天从苏现口中听来了——比起猫,路行更喜欢狗。 路行喜欢狗吗?可能吧。初中时他们那器材室的看门大爷养了条黑色大狗,很是威风凛凛,模样都有些骇人了,但钟明洛满学校找路行茬时经常能看见这人蹲在那拿食物逗狗,一点也不害怕的样子,倒是钟明洛颠颠儿地过去能让路行一秒变脸,还有后来路行搬出家开的那个店,旁边花店也有只小白狗,个小但凶,对着人就是吠叫,但它对路行蛮喜爱,还会翻肚皮要挠挠,路行对它好像也挺喜欢的,得空了就从店里出来撸狗。 这些都是钟明洛看在眼里的,所以他并不惊奇,他就是惊讶于许砚非的笃定口吻,他也见过路行摸猫,可能也挺喜欢猫的,但苏现就是说了,比起猫路行更喜欢狗,那就是在陈述一个事实一般的语气,没什么特别的,苏现下楼来看见脚边多了团毛绒,就这么随口说了。 苏现怎么知道的呢?像他一样自己观察出来的,还是路行亲口告诉他的呢? 这个念头一旦冒出来,思维就像一团滚到地上的毛线球,没有头尾的开始滚啊滚…… 人嘛,都是有喜好之分的,喜欢这个,不喜欢那个,无感而已,或是讨厌乃至憎恨。但“比起……,更喜欢……”是一种狡猾的套句,以问句形式发问,再以陈述句形式作答,假设这样的一种情况,家里来客人了,你这样问他:比起咖啡更喜欢果汁吗? —比起咖啡更喜欢果汁。这是肯定,你就觉得他更喜欢果汁了,于是给了他一杯果汁。 —比起咖啡,更不喜欢果汁。这是否定,你就会觉得他是喜欢咖啡,于是给了他一杯咖啡。 但如果,咖啡和果汁他都不喜欢呢? 或者说他更喜欢牛奶,更喜欢汽水,而其实最喜欢喝茶? 那你就不得而知了,因为这个套句给出的选项只有两个,用上这样的话,无非两种答案,或者对方直截了当的说“我都不喜欢。”,但根据思维的惯性,第三种答案并不经常有,而出现了,也不会得到什么,因为在最初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你便只打算给他咖啡或是果汁,其他的并不在你的考虑范围之内,并且你只打算让他接受你给的范围。可能是因为你只有咖啡和果汁,也可能是因为你只愿意分享咖啡和果汁,但不论是“寒酸”还是“吝啬”,这个套句都不会让你显得很失礼,反倒显出了你的尊重似的。 但这其实就是一种筛选过后的比较名单,局限于厘米区间,衡量于天平两端,结果也就无非二选其一。 所以说是很狡猾的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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