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人称,痴汉1(语句不通杂乱无章真的很变态很恶心) (第1/2页)
我是在一个平价的咖啡屋看见他的。 我点了一杯咖啡,百无聊赖的划着手机,门口的玻璃门吱呀一声响了,我本能地抬头看了一眼——就是这一眼,我彻底沦陷了。 他长得实在过于普通,身体被宽大的衣服遮住,压根儿看不出来什么料。可我看着他,我感觉呼吸困难,心底升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欲望。 我想上他,我想看着他那张脸,那双眼睛,哭出来的样子,我想把他关在家里圈养。 我看见他像是察觉了什么,快速低下头看着手机,手指乱划,抑制不住的颤抖。 他坐在我的前面,和店员很熟稔,好像很常来的样子。 于是我也变成这家店常常喝冰美式的熟客了。 冰美式的味道不太好,但冰和苦涩的味道至少让我清醒,告诉我这不是时候。 他终于注意到我了。 因为我故意占了他的位置。 他进来的时候似乎小小地惊讶了一下,然后有点苦恼。 我知道他为什么苦恼,他是作家,常常坐在这里看着窗外找灵感。 我窃笑了一下,装作要回去的样子起身,他果然上钩了。我拿起纸杯,里面有没喝完的咖啡,“不小心”的被撞了一下。 他慌慌张张的看着我,又连连道歉,拿纸给我擦衣服。 这衣服对我来讲并不贵,但对经济不景气的他来说是一笔巨款。 他惊慌失措的样子真的好可爱。 于是好心的我提出了“这件衣服并不贵,不然你帮我干洗吧”这种要求,他明显松了一口气,我又顺理成章地加上他的好友。 他脱下身上那件有拉链的外套,不好意思的说如果不嫌弃可以先穿他这件。 我怎么可能嫌弃? 我去洗手间换衣服,衣服上是洗衣液和一种味道,这是每个人的生活习惯所生出来的味道,我死命的闻着这件衣服,我感觉我已经兴奋的要流水了。 我拉上拉链出去。 我空档穿着他的衣服。 我的脸一定红了,因为他看见我之后又很不好意思的转过头,或许自己都没察觉到他的耳根子都红了。 他的耳朵一定很软。 我贪婪的盯着他的耳朵。 我回去以后拿着这件衣服自慰了。 我盯着手机屏幕上他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自我介绍到高潮。 经过这件事之后我们俩的联系变得多了起来。 他也喜欢呆在家里。我觉得我可以想我们两个的孩子的名字了。 我带他去老旧好吃的餐馆吃饭,带他去江边散步,看电影,各种节日和生日送他一些精致不贵又很下功夫的礼物。 不过不得不说我的刺绣功夫是越来越熟练了。 我耐心的织下网,等他进来。 后来我带他去我的房子,他看起来有点惊讶,可能没想到我房子的装修风格很性冷淡。 晚上我和他睡在一张床,我们抱在一起,我感觉我快忍不住了,我亲亲他的嘴巴,他迷迷糊糊的亲回来。 我实在是要忍不住了,可这不是时候,不能把他吓跑了。 他带我去他家了,他的父母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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