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or救世主,主角的选择 (第1/2页)
零碎 人类的进化自古以来就非常不平衡——大脑迭代的速度远比躯体要快得多。以至于人们的想象力已经上天遁地,博古通今,身体却还被地面束缚着,跳不高,也跑不快。 所以自然伟力为了略微平衡大脑过快的发育步伐,会从每个人身上匀出一部分脑力,留给肉体足够的追赶空间。脑力匀出的时间段并不固定,有些从出生起智力就被砍了一截,有些人则到了二三十岁才会偶尔觉得犯蠢。这些每个人匀出的微小脑力无家可归,会相互吸引,最终汇集成一大团精神力,在合适的时候,寄宿到不太如意的人身上。 何正是那些不太如意的人中的一个。父母在他刚出世不久就分道扬镳,在其他夫妻那争得不可开交的抚养权在他爸妈这儿却是烫手山芋。最后这山芋落在了何国雄手里,烫得他天天在外边花天酒地。爷爷奶奶看不下去,膝下又空落落的,就把三岁的何正接了过去,这一养就是十五年。 从小缺失父母关爱的何正发现自己会对阳光的,恣意开朗的,自信的人和事物感到痴迷,而且还是自己的同性。后来慢慢的,他意识到自己不仅仅是着迷,在那倾慕的外衣下还有羡慕和嫉妒,以至于他会从意淫这些阳光开朗的男孩被糟蹋被轻贱中得到快乐。但无论什么时候,他都得把这些想法埋得非常深——老年人的生活方式把他养成了一只鸡仔,小个子,瘦胳膊,没有男生会愿意被他糟蹋,他也没那个身体素质能去糟蹋任何一个男生。尽管有些0比较猎奇,会喜欢母1,但何正过于不入流的长相也能把他们劝退。 欲望藏的久了,爆发起来也是冲动的。对真人没有任何希望的他,总会寄情于一些贴身物,比如室友的内裤。当他把脸埋在室友内裤的那一幕被撞见,接着“何正是个死基佬”被以加粗的超大字体写在黑板上的时候,何正觉得自己差不多算个活死人了——吃自己的,穿自己的,不用社交,不跟任何人建立联系,每天,每天的从早到晚,只蜷缩在自己的世界就好。 高考志愿,他不假思索的填了以体育闻名的大学。毕竟他这辈子没有其他的牵挂,也没有什么希望,也就视奸帅哥这点追求了。何正甚至都想好几年后毕业,他还来学校应聘,保安、保洁什么的都无所谓,看男人看到死,羡慕嫉妒别人到死,他何正的一辈子也就可以画上句号了。 直到18岁的有一天,他突然发现,没有人是真正的一无是处。他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梦里一片腥风血雨,无数人挣扎着、嘶喊着,要留住些什么,但那东西却像是无法挽回的,从他们身上剥离,像游离的光点,朝着一个中心划去,汇聚成一个庞大的光球,何正很害怕,害怕这一片末世之景。他想跑,腿却不听使唤,只能盯着那光球,直到它突然开始动作,朝着自己飞了过来,没给他任何反应的时间,砸在了他的身上,也把他砸出了这个荒诞的梦。 何正在床上睁开眼,面前是一个模糊的人像——这张有些熟悉,但混乱的梦境把他的脑子搅得一团乱,让他一时辨不清这个人。 “哟,还睡着呐。”来人嘲了一句,倒退着坐到了何正的书桌上,抱着手臂,好整以暇。 这声音何正再熟悉不过,赃物的主人,那个在高中把他的事迹昭告天下的始作俑者,把他原本就没什么色彩的生活再盖上一层灰布的罪魁祸首。 一个暑假不见,这小子又高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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