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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冬天的身上只有一件棉衣,肩头还开了线,棉絮顺着风往黑漆漆的夜色深处飘走,于心不忍,拉着他躲进帐篷,送了他一碗热腾腾的浓汤。 向境之不敢接,闭着嘴拼命摇头,他怕自己喝了这碗汤就要被赶走,之后再不能偷溜进来看他们拍戏。 然而副导演就是个糙爷们儿,看不懂他那些小心思,只一味地哄他快喝,喝了暖暖胃,又颠颠他的头和脚,啧啧叹道,你看看这手脚,都冻得跟块铁似的,怕是被人砍了一刀都受不到痛。 喝吧,没事。副导演对他说。 可向境之还是不敢,他怕得想往外逃,被副导演揪住裤绳,一把拽回来。副导演心想自己大半夜不睡觉还要看你这小娃娃折腾,吃饱了撑着啊,想着也恼了,觉得这小孩儿听不懂人话,干脆就掰开他的嘴,把热汤一勺一勺地给他灌下去。 他动作粗暴,向境之烫得嘴里起泡,又不敢哭,一双眼睛里掺着泪,心怀恐惧却倔强地盯着眼前这人,嘴唇被熏得水红,一张脸在摇曳的灯光下漂亮得惊人。 副导演晃了神,不自觉松开手,向境之哇的一声吐掉嘴里滚烫的汤,泪珠子跟黏连的口水混成一片,他没发出一点声响,连嗝都能咽下去。 小家伙,副导演大概是突发的善心,问他,你愿不愿意跟我走,我带你演戏,教你赚钱。 向境之大力摇头,他怕跟着他,会有第二碗热汤这麽灌进自己喉咙里。 那副导演说,我能让你演戏,只要你听我的话。 第二天,向境之被提着后领拎到导演跟前,那用丝巾包住半张脸的导演扫了他一眼,大手一挥就给他定了名,组内总哭闹不停的儿童演员被换下来,向境之懵懵懂懂被捧上镜头,那红点一亮,他就哭了。 “十岁,”向迩疑惑,“可爸爸说他是十五岁才开始演戏,怎麽会是十岁?” “那是你爸爸第一次上镜头,但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演戏,是他十五岁参演的小成本电影,找他的是街头的一个混混,他招募演员的时候发现了他。” 准确地说,是向境之主动上前攀谈。 自副导演那事后,他并没有如对方拍胸脯保证那样,就此走上童星的路,“向境之”这三个字依旧查无此人,他甚至连那副导演姓甚名谁都不知道。 向境之在那影视基地安安静静等了几天,就回头继续洗他的盘子了。 直到十五岁那年,他遇上恩师程健。 程健是混混出身,高中辍学,每天按时打卡的工作,就是扛着一米长的大刀和一众兄弟穿梭在大街小巷。那时搞电影是挺酷一事儿,至少程健自己是这麽觉得,正巧他当时在跟一个美院油画系的女孩儿处朋友,门路挺阔,忙得成天不见人影。 兄弟们去找他,听他说想拍个电影,这话一听人就散了,没人理他,只觉得他闲着没事干,花钱也不走正道。谁想两个月以后,不知道从哪儿传来的消息,说程健最近天天和一个漂亮小伙儿泡在一起,两人头挨头,肩碰肩的,亲密得不得了。 问他们做的什麽呢?哦,做的电影。 那小伙儿就是向境之。 向境之第一次单独站到镜头前,像具尸体一样空洞僵硬。程健是个暴脾气,在镜头后面歇斯底里地要他哭、笑,他给他的角色是得知女友出轨的男孩,他觉得他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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