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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看过去,是身着红袍的字明均。散发出的气质与本人大相径庭,但那是同一个人。
白连玺没有立刻回话,手上的动作继续着,银餐具相互碰撞的声音叮叮咚咚,字明均越来越烦躁。
他刚想说,对不起,算了。
白连玺坐下了,坐在其中一张单人沙发上,两人隔着一张精心布置过的餐桌。
作者有话说:
16
字明均最初的设想是一阵寒暄后顺理成章地吃一顿。
尽管就个人来讲,动机不纯。
在过去这极度繁忙的半个多月里,他会时不时想起白连玺。
分析自己的感情通常是无用功,字明均也没有非要将其一一分类的习惯。
但如果他完全不去想,谁又能在他突然想见一个人想到只能呆坐着控制自己不呜咽出声的时候解救他。
字明均也把这种情况掐头去尾抹掉姓名地诉说给夏乐。只记得对方看他的眼神有点心疼,说是最近太忙压力太大了吧。
于是字明均把这句话转述给自己,不时便有了效果。
之后零零散散地细碎情绪缓慢地积攒,最多也就只是一层薄灰。
时至今日大概真的只是想和他坐一会儿,饭都可以不吃,首播也不必要看。
就只是见他一面。
“谢谢。”字明均的这声谢谢短促而沉闷。
十六岁,这是字明均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喜欢男人的年纪。他的初恋是一个陌生人,且至今都不知道那人的名字。
偶然一次字明均坐公交回家,那是一条不那么热门的路线,所以即便是人最多的晚高峰。车厢里也只有不到十个人。
他的初恋一看就是社会中人,那时初春,穿着件薄外套,看上去很儒雅的一个人。不像背着大书包的字明均,他没有任何随身物品,一直在看窗外。字明均坐着的位置不是面朝行车方向,于是只需要稍微侧一点头,就能看到他。
现在想来一定是那时候自己盯着人家看得出神,否者恐怕连那一眼对视都换不来。
那陌生人察觉到那双持续注视他的眼睛,便朝他笑了一下。
有人天生擅长笑,笑的时候整个人是独立于平常状态的存在。
那个人就属于那类人。
在此后的两个多月,每周的工作日字明均都会同他坐上同一辆公交车。好在没人会觉得上课的学生和上班族每日在同一时间搭上同一辆车有什么奇怪。
陌生人比他晚下车,字明均每次到站下车的时候都会有点后悔。
太怂了,为什么不去搭话呢?
某天他鼓起勇气坐到了只与他相隔一个过道的同一排。话还没来得及说上一句,那陌生人的电话响了。
原来他是随身带着电话的。
“喂?”
字明均不知道他在和谁打电话,但看上去心情很不错的样子。
在这个空档,字明均试图排练一下自己的搭讪。
那陌生人却一句击破了自己的想法。
他说:“老婆我们结婚吧,明年咱们也要个宝宝。”
瞬间字明均没出口的话就成了再也不会出口的话,他当即起身,在车门闭上的前一秒跳了下去。落地才反应过来,还有两站才是他的目的地。
谁也怪不得。
后来字明均又改成以前的上下学方式,要么骑车,要么蹭同学家的车。
偶尔他也会在老时间老地点观察,他的初恋还是老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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