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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的落款儿:楼台居士。 兰月手一抖,话本子“啪”地一下掉在了地上。伙计听到动静,拿着鸡毛掸子走了过来,捡起地上的书掸了掸,不高兴地说道:“你买不买呀?不买别乱扔。” 兰月赶忙道歉,就在此时,进来一个丫鬟打扮的小姑娘,跟伙计要了两本,交了钱就走了,看样子像是小姐吩咐的。 趁着伙计离开这里去收钱的空档,兰月又从架子上抽出一本,压抑住狂热的心跳,翻开了第一页。 吾之明月在苏城…… 兰月的手再一次激动的抖了起来,她不得不把话本子放在书架上,用手按住。另一只手按住狂跳的心口。 是他吗?真的是他吗? 楼台居士是他给自己取的雅号,可是这雅号他能取,别人自然也能取。仅凭一个落款,并不能证明是他。可开篇的第一句话就提到了苏城,苏城是他们的故乡,他们相识在那里,分离也在那里。 接着往下看:浣纱河畔初见,稚子清纯,美眸若水。自此与卿相伴相知,朝朝暮暮共读圣贤书,日日夜夜同赏西窗画。 是他,真的是他!这本书是慕台哥哥写的,写书的目的可能就是为了找她。 那日离开苏城的时候,她和娘亲走的急,来不及和街坊邻居多说。房东家里没有人,只能让前邻转告房东吴婆婆,她们要出门一段时间,请她帮忙照料房子和家里养的几只鸡。 兰月清晰的记得,那天是八月初一,正是学子们离家参加秋闱的时候。慕台哥哥去参加南省乡试,并不在家。没来得及告别,就这样分开了。 他从小就对自己百般照顾、细心呵护,可是发乎情止乎礼,从未逾越一个邻家哥哥的身份。兰月简直不敢相信,他会说出这样热辣辣的话来。她用颤抖的手去翻话本的扉页,想再看看那句话。 吾之明月,掌心娇,心头宝。盼速归,与卿永结百年好! 兰月灵动的杏眼中涌起一层水雾,泪眼迷蒙间,书页上的字都看不清了。 就在此时,拿着鸡毛掸子的伙计再次走了回来,一把抽出她手中的话本子讥讽道:“买得起买不起呀?买的起就拿回家去看,买不起别在这哭了。这是年后京城最火的话本子,好多人等着买呢,弄脏了怎么办?” 兰月使劲闭了闭眼,把眼泪憋了回去,哑声问道:“我买,多少钱一本?” “刚才那姑娘买的时候你没瞧见吗?五十文一本,买就买,不买赶紧走。”伙计是个屡试不第的书生,脸色有些苍白,没什么耐心。 兰月摸摸自己的钱袋,估计最多有十几文,就跟伙计讨价还价:“我们老家那边一本书就卖三十文,怎么你这书这么贵,你便宜点儿吧,我就买一本。” 伙计一听就笑了:“你爱买不买,不买有的是人买,这是京城,是你们乡野地方能比的吗?快走吧,走走,别给我把书摸脏了!” 兰月低垂着头离开书肆,默默走回家去拿钱。 不大一会儿,街角处拐过来两名年轻公子。一人穿着蜀锦华裳,头戴银冠,一身清贵。另一人只穿着一身素净的月白长衫,墨色长发用一根乌木簪子挽起。 若从衣着打扮来看,华贵公子理当更胜一筹,可是二人走在一起,却是那素衣公子更引人注目。他卓然挺立、温润清雅、眉目如画、气度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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