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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烦得够呛。 但谈半生毕竟有求于穆七,再如何厌恶也不可能一个阵法结果穆七,只能留他活蹦乱跳到现在。 谈半生半个字的回答都吝啬给他。 穆七巡视了一遍城门口的各方来客,那得意的目光活似在巡视自己打下的大好河山,清清嗓子开口道: “众所周知,剑圣之所以为剑圣,受万人追捧,本质是此世慕强,而剑圣修为,天下第一。” 谈半生终于对穆七那点七八岁小孩都不如,还洋洋得意的发言无法忍受下去,打断他道: “我与落永昼相识六百年。” 落永昼怎么成的名,怎么立的威,怎么一步一个脚印走出来的路,练出来的剑,他通通清楚。 不需要穆七来给他夸夸其谈。 穆七收敛了一点,笑容仍然不减,“你说倘若叫世人发觉剑圣没了天下第一的修为,他们还会尊剑圣为剑圣吗?” “……” 这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加傻子。 谈半生告诫自己。 穆七越傻,对他将来除去穆七的事便越有利。 看在这事份上,他可以忍耐穆七发会儿疯—— 忍个屁。 谈半生终于忍无可忍:“你动用魔族大支的精锐部队,捏造天象,散布谣言,使世人纷纷赶来不执城,就是为了你心里那么一个想法?” 以谈半生对魔族的厌恶,都对他们有点继续厌恶不起来。 惨,太惨了。 摊上穆七那么个人做生杀予夺的首领,真是太惨了。 穆七不为所动,连笑意都没消退半分,仍然是兴致勃勃的:“你不觉得很有趣吗?” “让世人意识到剑圣早没了天下第一的修为,让他们眼中的神跌落神坛,你说他们会怎么对落永昼呢?” 真对一样东西感兴趣时,细微的表情骗不了人。 譬如说穆七现在眼里的神色,就像是狗见了骨头,饿了半天的大小伙子见了红烧肉,真真正正的垂涎欲滴。 谈半生冷静为他指出盲区:“那你说如果落永昼重获修为,他会怎么对你呢?” 穆七反倒是更来了劲:“那不是更好?虽说看着剑圣跌落神坛很有趣,可是那么简简单单就跌落了神坛,让原本有趣的事情也变得没趣起来。” “若是落永昼有本事保住他自己的修为,多一个旗鼓相当的对手,岂不是很有意思?” 他英俊的面容有种不近世事的残酷:“当然,前提是落永昼得有本事保住。保不住就去死,保得住就接下去玩,都是令人期待的一出好戏。” “……” 如果以精神胜利法来论,穆七估计能够以过分乐观且奇葩到一枝独秀的心态,立足于这个世界的不败之地。 若是有诡辩这门功法,想必穆七也不难拔得头筹,将其发扬光大。 谈半生可能在心中已经开始盘算该怎么和穆七拆伙,闻言冷笑道:“那你可真够出息的。” 堂堂一个上古大魔,在这世上好死不如赖活着苟了一万年,脑子里却成天想着该怎么给自己找乐子。 穆七十分耿直地将他堵了回来:“我活在这世上就是为了给自己找乐子,否则人生在世有什么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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