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在犯欺君之罪_失陷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失陷 (第1/2页)

    夕阳给无尽戈壁投下浓重的橙红,岩石仿佛为战争的血色所浸染,从硬土地长出的荒芜的树干下,摆着被秃鹰啄去的背井离乡者。

    一队马匹如流星般掠过,激起尘土飞扬。

    为首的男人突然挥停了众人,隼般地眼紧盯着天空的数只飞鹰,他头发随意扎了个辫子,五官深刻俊朗。一道疤横穿脸颊,剑眉下一双眼阴沉沉地望着天。

    他的跟随者们却是一群穿着伏鹿装备的男人。

    马匹继续前进,跑着跑着,前方出现了一县城。县城周围放着一些拒马,边上又是一个高高的木制简陋哨所。上面站岗的人身形粗壮,包着皮甲戴着羊毛帽,标准的伏鹿哨兵装束。

    他见了男人,却用大麟语喊道:“你俘虏那人醒了!”

    男人点头示意,策马快速奔入县城。

    大麟沿用前朝旧制,五百户以上聚集为一县,恒州地处西北,人数不如中原,较小的县往往不到五百户。

    此处所在的萍水县,在离恒州城百里的东南方。蛮族围攻恒州城不下,恒州军又缩城里不出,蛮族便差小队骑兵四处打劫大小城镇。

    萍水县本是自给自足还能供应商队休脚的县城,但这两年商路遭到打劫,加之官府重税,已经是山穷水尽的地步,能跑的都跑了,镇上搬不走的人只有艰难为生。只是岌岌可危的平和之下,难免萧条。昔日人声鼎沸的盛景不再,天色刚黑,街上便很少有人了。

    男人风尘仆仆地闯入北头一户院中,推门而入,只见屋中一个青年被绑在柱子上,华贵的绸缎衣服上,沾着粗细不一的尘土沙石,几缕头发散乱在面前,好不狼狈,显然是挣扎了许久。几个男人身着蛮族的袍子皮甲,裸着半身骂骂咧咧,说的也是大麟的语言。

    “小贱人,细皮嫩肉的力气不小,头儿,我们可是加了几条绳子才绑住!”

    “操,这小白脸哪来的那么大力气……”

    男人让他们闭嘴,那些五大三粗的汉子都收了声。

    绑在柱子上的青年是楚莲。他对着进来的男人便叫道:“贼寇,还不快送我回去!”

    周围汉子听了他的话,全都不以为然,反而哄堂大笑。

    “放你回去干什么,当然是拿您换钱啦!”

    楚莲得知他们知道自己身份,只好悻悻地闭嘴。

    恒州军经年与北方西域各族对抗,奈何伏鹿军势大,大半疆域已失去控制,城镇或是被置于攻防之下,或是已被屠杀殆尽。

    眼前这一干人等皆穿着伏鹿军服饰,却又是大麟人,不是投敌的奸人,就是伪装的流寇,无论哪点,都不会对大麟的皇帝好。

    男人称有话要与楚莲说,叫其他人先离开。饿了半天的匪徒们立刻一哄而散,破屋子里只留下他们两个。

    楚莲也在观察眼前的男人。男人给他一种怪异的感觉,身材瘦高,五官凌厉,和那些匪徒不太一样,狠厉又带着儒雅,这本是相互排斥的两种气质,却能出现在一个人身上,预示着此人身份似乎不一般。

    他刚要说话,男人却先一步张口。

    “呵呵……当今圣上,千金之躯,委屈您住在茅舍里,莫要怪罪我们。”

    被知晓身份对楚莲来说不算惊讶。他有其他的问题,此时当务之急是镇定。他这些年也看了不少书,知晓自己越是惊慌越容易被拿捏,让人看不出底细对谈判更有利。

    “你是谁,怎么知道我那天夜里出现在何处?”再隐瞒也无济于事,这话算是承认了自己的身份。只是楚莲自知昨夜离开太守府是出于自己的一时兴起,此事只有青锋知道,而青锋……他是绝不会泄密的。

    “这个问题我可以回答你。我知道你这段时间来了恒州城,却不知道你那天夜里会离开太守府。只是我们早买通了州府打扫的下人盯梢。陛下,这事怪只怪你运气太差,而老天终究是没有与你站在一起。我从你出府就跟着你,你去哪里做什么,我们听得一清二楚……”

    说到这里,男人突然加重了语气。

    “我真没想到,你有着身处万人之上的地位,竟然能如此不要脸地……雌伏于另一个男人身下?”

    可惜楚莲此时毫无羞赧之色。“先皇有言:‘朕既为天子,无论男人女人只要是我大麟国人,对朕而言皆为工具’。既然都是工具,又何来雌伏一说?”

    此话先皇的确说过,因有损民心,先皇死后曾下令禁止再传。

    “荒唐!”这男人似乎被他激怒了,他一只掌拍在楚莲的左后的柱子上,竟然将柱子拍得震了一震。“你爹娘没教过你礼义廉耻?即使是未曾读过书的村人都比你要知廉耻的多!”

    男人的愤怒来的莫名其妙,以他的年龄和首领身份,本不该轻易震怒。

    楚莲很快恢复了表面上的淡定:“我那个侍卫去哪了?”

    男人又是呵呵一笑,似乎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