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孝道大于天的时代 (第1/2页)
“师父说什么呢?”李敢有些脸红,但是抬倚的享受,让他没跳下去步行。 有这样待遇的,同样还有柳妍儿,只不过她更多的是拘束不安,认为自己应该和其他的护卫一样步行才对。 但在李欢的坚持下,就是再怎么愚蠢的护卫,也看得出来这位风韵诱人的美妇,不日就要显贵了。 “师父,我们此去,本来是为了弄清楚长江边上民用船只,究竟如何……”m. “你是想说,我们此去空手而归?”李欢哈哈笑了起来:“要真是为这样的事情而伤心,大可不必。”他一根手指戳着自己的太阳穴:“造船的一切,都在我的脑子里,此去也只不过是去看看,而今的民用船只,落后到何种地步罢了。” 李敢满目愕然,低头看着自己手中的报纸,掩饰自己的惊讶,原本某个心思,也瞬间偃旗息鼓了下去。 “现在,我们需要做的事情,是回去看看栽种下去的桑树如何,翠花想要养蚕,而我想今年冬天想要盖蚕丝被;除了这个,还有我们养的猪,我跟你说的骡子……算了,不说了,说了你也不懂,我们就安逸的享受最好。” 李敢点头称是。 李欢则让挥了下手,让抬倚慢点走,他和后边的柳妍儿并驾齐驱,两人的闲聊,就比和李敢闲聊有意思多了;而且时不时的,柳妍儿都会忍不住发出很愉悦的笑声,这听得抬倚的众人,也是越发充满了精神。 熟妇的力量,可见一斑! 穿过来时的栈道,出陈仓,走眉县,重新回到了骊山下的安阳侯府,李欢忽然有了一种家的怪异感觉。 翠花小别的欢喜,白芷压抑激动的举止,霍去病少见的憨笑,都让李欢都倍感温馨。 人就是这样,哪怕明知道白芷就是皇帝的耳目,但时间相处久了,却还是真的会生出情感来。 这一点,李欢认为更大的可能是白芷长的好看所致,而自己素来是一个对于美色没有任何抵抗力的人。 翠华足够单纯,足够纯粹,甚至在刘芸面前,都敢凑到李欢身边,贪婪的宛若是一只小猫咪似得,贪恋着主人的一切。 然而,晚宴到了一半的时候,大长秋到此,笑眯眯地叫走了刘芸。 “以前听你说,李敢这种人干的就是焚琴煮鹤的事情,贵人万万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啊!”霍去病郁闷的时候,还不忘记鄙视一下李敢。 李敢心里藏着事儿,竟然真的佛系,看都不曾看霍去病一眼。 “这人去一趟蜀中,怎么还傻了?”霍去病见自己的鄙视没有得到一张愤怒如公牛的红脸,还略感有些不适应。 “或许我真是傻了。”李敢回应了一句,声音干瘪,霍去病于是得到了很大的满足。 李欢无所谓地靠在躺椅上:“按照规矩,是明年开春后才成婚,我都无所谓,你俩呢?年岁不小了,也该成婚了。” 他说完这话后,还以为霍去病立刻又会说“匈奴未灭,何以家为?” 哪曾想,霍去病立刻道:“秋收后,带我去北边打战,我就接受安排,怎么样?” “你呢?”李欢看向李敢。 李敢摇头:“我都接受师父的安排。” “师父,我呢?”张安世有些发奶萌的声音一问出口,顿时把所有的人都逗笑了。 小小的他,还不懂众人为什么笑自己,我就想娶一个媳妇儿?你们笑我做甚? “认真学习,等你把师父教给你的知识都学会了以后,为师给你抓一个匈奴公主做媳妇儿?好不好?” 张安世歪着小脑袋,很认真的思考这个问题:“不行啊,师父,万一我打不过她怎么办?听说匈奴女人都很野的。” 一群恶徒听到“很野”都露出大灰狼一样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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