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_第三百六十章 沈队,你可要为我们做主啊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第三百六十章 沈队,你可要为我们做主啊 (第3/3页)

   上班之后。

    秦牧便登上了论坛,打算看看论坛的情况。

    结果发现论坛一直处于瘫痪状态。

    对方在接到了他的通知之后,一直没有停止违法犯罪行为。

    到现在。

    一天时间已经到了。

    见对方死不悔改。

    秦牧也没再客气,开始整理相关的证据和资料,准备报案。

    这个案子……

    受害者其实是马明。

    但他作为公民,在发现了犯罪行为后,有责任和义务去举报。

    对方用威胁的方式逼迫马明与其进行商务合作,已经涉嫌了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

    非法经营罪指的是违反国家规定,有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

    这些非法经营行为主要有四类。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

    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而对方……

    非法雇佣了黑客,进行了非法操作,就涉嫌了非法经营。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

    这个罪需要构成了情节严重,才予以立案。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所规定的“后果严重”:

    一、造成10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主要软件或者硬件不能正常运行的;

    二、对20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进行删除、修改、增加操作的;

    三、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为100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提供域名解析、身份认证、计费等基础服务或者为1万以上用户提供服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累计1小时以上的。

    对方已经连续超过了一天以上,致使论坛瘫痪,无法正常运转。

    已经构成了后果严重。

    因此。

    秦牧只需要将这些罪名以及对方致使论坛瘫痪的通话记录发给警方,立案是必然的。

    而警方要做的……

    就是核实他提交的证据,以及对方ip地址的真实性。

    一个小时后。

    秦牧将马明提交过来的诸多证据资料整合之后,便直奔就近的派出所而去。

    好巧不巧的。

    在派出所里,恰好遇到了刚出警回来的沈岛。

    于是。

    他没有丝毫见外,厚着脸皮找了上去。

    将论坛被黑客团队攻击,至今瘫痪,无法登录的事情告诉了对方。

    “沈队,你可要为我们做主啊,我给对方一天时间去自首,结果他们还变本加厉,一直攻击论坛……”观鱼的星河的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