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九章 这是个正经的学法论坛! (第2/2页)
廖向铭没骨气的行为表示了不屑。 “他们都是张玮代理的,不会全部都积极认罪吧?” “这可是两百八十七个被告!!全部都认罪了那还有什么看头?” “有小秦参加的案子,绝对不会这么简单的,大家放心吧。”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 投影屏幕前。 张清源等人摇头晃脑,神神在在的分析了起来。 在庭审前。 书记员就宣告了本次被告方的代理律师,全是张玮律所负责的。 按照诉讼法。 一个律师可以代理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 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除了自行辩护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因此,刑事被告人至多可以同时委托两名律师作为辩护人。 但一名律师只能代理一名被告。 不过。 在法律上,并不禁止同一事务所代理同案几个被告辩护服务。 张玮他们律所接下了这个案子的全权代理。 也就是说…… 两百多个被告的代理律师,都是张玮律所的人。 张玮必然会吸取以往的教训,让他们所有人“积极认罪”,争取最大幅度的减刑。 然而…… 两百八十七个被告,不可能所有人都听张玮的。 世界上…… 最难揣测的,就是人心了。 …… 与此同时。 学法联盟论坛。 随着庭审的进行。 论坛的热度空前高涨,越来越高。 讨论庭审的帖子如同雨后春笋般涌现。 “好家伙!都积极认罪?这些人是不是看过up以前的那些案例?” “@外卖小哥@黑中介@银行行长@药店老板……都来看看,早有这种觉悟,你们也不至于这么有判头。” “这才是正确应对庭审的方法,有错就要认,挨打要立正!” “不过话说回来,这次素材的罪名太多了,坐等庭审结束后up科普一下这些罪名。” “我刚才粗略数了一下,本案大概涉及了二十七个不同类别的罪名,真牛皮!” “……” 众人倒是没有觉得不过瘾。 反倒是有些“求知若渴”。 这种生动形象的案例,可遇而不可求。 里面包含了诸多的刑法罪名。 而论坛里的人要么是法学生,要么是对法律有着浓厚兴趣的网友们,都想借此机会多了解一些“傍身”。 以免以后被人莫名其妙给送进去了。 虽然这些罪名在《刑法》中都有,但专业书籍实在是太枯燥了。 远没有现实案例来的“生动有趣”。 再加上秦牧的讲解…… 他们顿时就有了学习的兴趣和动力。 不少人…… 已经在论坛里逐一罗列本案中出现的罪名,进行“名词解释”了。 “敲诈勒索罪,指的是用威胁或者胁迫的方法,试图非法占据他人财物的行为。” “非法经营罪,指的是没有经营许可,从事非法活动,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绑架罪,指的是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 “非法拘禁罪,指的是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 不多时。 论坛突然展现出了它的专业性,没再有人飙段子。 讨论的内容…… 全是和法律相关的知识。 看上去像极了正经的专业学术论坛。 …… 晋城。 某区法院。 第二刑事审判庭。 “咚——” 法槌声回荡在法庭上。 在廖向铭等人答辩完之后,庭审进入了举证、质证环节。 在这个环节里。 秦牧按流程出庭作证,控诉唐岁明和廖向铭的犯罪行为。 公诉人同样提交了一系列的完整证据,用以佐证唐岁明和廖向铭的犯罪事实。 在铁证面前。 唐岁明和廖向铭没有任何反驳,十分光棍的承认了这些罪行。 紧接着。 进入了自由辩论环节。 张玮率先站了出来,据理力争,为己方的两个被告争取最大的权益。观鱼的星河的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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