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一章 破坏军婚罪! (第1/2页)
房门关闭后。 林瑶怒视着王珉和青岚,气不打一处来。 若不是青岚报警,王珉跑出门去向民警求救…… 她也不至于差点被送进去。 “这个……咳咳,要是没啥事的话,我就先走了,你们慢慢处理你们的家事。” 青岚见气氛不对,干笑了一声。 连忙走到了门口。 打开了房门,夺路而逃。 很明显。 林瑶这是…… 准备算算家里的内账了。 她一个外人待在这里,还有可能被殃及池鱼。 至于帮助闺蜜维权的事情…… 见识到了闺蜜的彪悍之后,她早就将这個念头抛到烟消云散去了。 她闺蜜不家暴王珉…… 已经很不错了。 …… 两个小时后。 青岚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刚喝上一口水,就收到了秦牧发来的消息。 “怎么样?你闺蜜同意报警吗没?一定要告诉受害者,千万不能忍气吞声,这样只能助长那些施暴者的嚣张气焰!” 看着这条消息。 青岚额头上浮现出了几条黑线,嘴角微微抽搐。 起初。 她也是这么想的。 可她闺蜜实在是太彪悍了,根本不需要寻求法律的保护。 相反。 她老公王珉才更应该去寻求法律的保护。 “我闺蜜……其实没被家暴,被家暴的反而是她老公。” 犹豫了片刻。 她还是选择了如实将事情本末告知了秦牧。 对方沉默了足足数分钟。 才给她发回了一连串的句号。 似乎有些无语。 “不过……我闺蜜的丈夫已经决定谅解了,这种情况的话,我闺蜜应该不用刑事拘留吧?” 略微想了想,青岚又忍不住问了个问题。 根据她知道的那些刑法知识。 她闺蜜目前并没有被民警带走,但她并不敢肯定。 “这个……不一定的。” 数秒后。 刚结束了一天的庭审,回到了家里的秦牧又补充了一句:“这次你闺蜜的丈夫虽然没有报警,但他只要再次遭受了家暴,随时可以选择报警。” “而根据亲告罪的立案原则,只要符合最低立案标准的,都应当予以立案。” “我的建议是,让你闺蜜收敛点,千万别真的把自己给作进去了。” 秦牧轻叹了一声,放下了手机。 这个事情…… 也很出乎他的意料。 同样是家暴事件。 若是性别一换,恐怕全网都将炸锅。 这次…… 施暴者换成了女性,王珉又选择了谅解,事情才没有闹大。 在网络上。 家暴一直是一种极为敏感的,涉及了男女两性暴力。 女性一直处于弱势群体,受到关注是正常的。 但…… 若是男性遭遇到了家庭暴力,该报警的时候还是要报警。 那点面子并不值钱。 随后。 他和青岚简单聊了聊,便结束了交谈。 走进了书房。 准备制作今日份的视频素材。 今天是庭审的第二天。 法院的六个刑事审判庭又审理了数百个被告,出现了一些新的刑事罪名。 其中有几个刑事罪名比较冷门。 分别是拐卖妇女、儿童罪,破坏军婚罪,代替考试罪,聚众哄抢罪等。 “今天这期视频,主要是讲解这四个罪名。” 看着镜头。 秦牧深吸了一口气,开始录制这期视频。 今日份的被告里…… 有一个小型的拐卖妇女、儿童的团伙。 专门从事拐卖人口的买卖,已经完成了数十起交易,将数十个女大学生、幼童卖到了偏远地区。 甚至有的…… 直接卖到了国外去。 这个行为,妥妥的构成了拐卖妇女、儿童罪。 “刑法240条,这个罪主要指的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这类犯罪…… 和其他犯罪不同,属于紧急类型的失踪犯罪。 只需要接到了相关举报,便应当立即立案,予以侦查。 立案标准较低。 而在量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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