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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身是去过王家的。 早年林六哥还没结婚的时候,原身因为好奇跟着去送过年礼。按照习俗岳家这边都是应该留客吃饭的,王家倒也留了他们,只是说话很不好听。话里话外都是他们占了多大的便宜,往后应该孝顺他们等等。 这也就算了,关键是王家准备的饭菜让人恶心。 大过年的,就给炒了一盘白菜帮子,黑乎乎的,别说肉了,粉条都没给放一根。 原身哪里吃过这东西,当场就傻眼了。 从那以后再也没去过王家。 林七哥听了安然的话,深深地看了她一眼,随后敲了一下额头笑道:“瞧七哥这脑子,怎么把这事给忘了。” 安然没听出他话里的深意,她担忧的说道:“是不是跑运输太累了?我就说让你留着那个麦乳精多补补,你就是不听。等回头我给你送过去,不许不要。”说完还凶巴巴的瞪着她。 林七哥笑着摸了摸她的头,“你打小身体就不好,自己留着吃吧,七哥可是男人喝那干啥。这老王家算哪根葱,七哥我可是干大事的人,哪能一直记着他家。” 听到安然说出早年老王家的事,林七哥觉得是自己想多了,妹妹前两天才糟了灾,一时没回复过来也不是没可能。 想到这里,他心里又恨上了那几个带头闹事的,心里想着早晚他要带着人去揍那几个家伙一顿不可。 安然打掉林七哥的手,翻了个白眼。“别老摸我头,会长不高的。” 林家兄妹七八个,除了安然其他的都是大高个,哪怕是才十七岁的林胜利兄弟,都有一米七三。也就是安然个子矮,只有一米六,为此她最讨厌的就是哥哥们摸她的头。 林七哥看着安然的样子,暗笑自己真的是多心了,就她这个反应,别人怎么模仿的过来。 安然并不知道已经有人开始怀疑她了,也幸亏她有原主的记忆,在跟原主家人相处的时候更是在心里催眠自己就是原主,按照原主的性子行事,现代的事情一点也不想,不然恐怕早就露馅了。 因为六哥一家回来了,安然就把碗里的鸡蛋让给了不到三岁的新社。林家人看到这里什么都没说,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 吃完饭林胜朝偷偷拉住安然,“姑,跟我来。” 安然一头雾水,不过还是听话的跟着走了出去。 林胜朝叫上亲哥林胜利,三个人朝着公社的西边走去。 临川公社的西边不远处就是深山,这也是公社名字的由来。深山属于临川公社,公社的人有时候会去山上找吃的。 虽说这年头讲究一草一木都是国家的,但如果你真的去山上挖个野菜,打个鸟雀也没人说什么。只有打到大型的猎物,才会拿到公社去分配。 因此,安然虽然奇怪林胜朝带着她来这里干嘛,不过也没有多说什么。 林胜朝并没有上山,而是带着安然走到山脚下,他神神秘秘的说道:“姑,前几天我见这附近有麻雀出没,正好我今天带了弹弓,咱们打鸟雀吃去。” 如今的麻雀属于‘四害之一’,还不是后世的保护动物。只要是这个时代的人见到麻雀都会想法子去捉,这不仅仅是因为它是四害,还因为它是肉。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麻雀再小也是肉,也能解馋。 说道捉麻雀,林胜朝是个中好手,一手弹弓玩的贼流很少有走空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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