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我要《三国演义》的版权 (第2/2页)
眼前的可是小说界大佬啊,比起后世那些天天敲键盘的,强千百万倍了,太激动了…… “只要《三国志通俗演义》可以刊印,纵我荡尽家财,也在所不惜!” 罗贯中坚定地说道。 “荡尽家财?” 朱允炆愣了下,连连摇头,说道:“先生,我印你的书稿,拿着你的书稿去卖钱,取利不菲,为何还要先生出资?我是想与先生商量,不如将这书稿的版权,以两千两卖予我,如何?” “何为版权?” 罗贯中有些疑惑,似乎没有听清楚什么意思。 朱允炆郁闷,古代哪里有什么版权说法。 想要出书,是需要自己掏钱的,而且,还不便宜。 比如你这本书用纸张一百五十张,收你三十文。 三十文? 便宜啊! 且慢,还有工墨钱,算你二百四十文,面蜡工钱,算二百一十五文,裱褙青纸物料工食钱,算二百八十文…… 再算算,出一本书至少七百文了。 你既然出书,总不能出一本吧。 好歹是学富五车的人,弄个一车书应该没问题吧? 一车一百本,一算,七八十两银子了。 寻常人家,谁能拿出如此多的钱去刊印?一般人连看书的钱都没有。 像是朱标的老师宋濂,标准的清廉名士,但却是“家贫无从致书以观,手自笔录”。 宋濂想要看书,只能暂借过来,自己抄下来,用的是手抄本。 这也可以理解为啥清代时期曹雪芹没钱刊印《红楼梦》,甚至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红楼梦》都是以手抄本的形式存在。当然,这只是其中一个因素。 这年头的书坊,成本是比较高,可这东西也是暴利啊…… 便宜的书也有几百文,一般的书要一两银子,像是有些书更贵,动不动就三两以上…… 比卖粮食卖猪肉还赚钱。 “所谓版权,即这本书为你所有,我想要刊印,便需要经过你的同意。若是我用两千两买走了这本书的版权,您就收取两千两,日后这本书,就算是卖到琉球、朝鲜去,您都不能再找我要钱了。” 朱允炆解释道。 罗贯中有些生气了,对方一定是拿自己开涮。 哪里有书坊倒贴给人印书的道理? 从未听闻过,而且还是两千两的天价。 对面这个公子,该不会是个江湖骗子吧? 只是这骗子,是不是有点,嗯,不太聪明…… 罗贯中阴沉着脸,道:“若真能将此文稿刊印,罗某分文不取,就算是你卖到天边去,也是你的本事。” “呃,还有这种好事?哈哈,也罢,我也不占你多少便宜,你们谁身上带了银两?” 朱允炆看向解缙、徐辉祖与徐妙锦。 解缙掏出了十两碎银,还有二十两宝钞,徐辉祖就是个吝啬鬼,也不知道钱都藏哪里去了,才掏出来五两银子。m. 徐妙锦…… 算了,她的钱都是用来买吃的,谁也动不了。 哎,那个藏头露尾的不是刘长阁吗? 躲什么,赶紧过来。 不愧是安全局的指挥史,随身都带两百多两银子,也不怕沉。 朱允炆一并将银子打包,交给罗贯中,说道:“先生,钱虽不多,还请笑纳。” “你,你这是做什么?我只希望亲眼看到此书问世,钱财于我何加?” 罗贯中退后一步,拒绝道。 朱允炆将银两塞给罗贯中,道:“我给你的,你只能收着!你想要见此书问世,没问题。不过,我要写一首词,作为这《三国志通俗演义》的开篇之言!”寒梅惊雪的大明:我重生成了朱允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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