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击溃 (第2/3页)
在任宣这里,三十步可不是因为没有了火药。对他来说,这个距离其实才是这个时代火枪的最佳射程,不仅射击的精准度大大提升,杀伤力也极为震撼。这是任宣在训练士兵的时候发现的,他还不知道这其实是一个著名的战法。 听着对面愈发躁动的奔跑呼嚎声,数十支火把快速移动,火焰随风摇曳,顺军冲锋士兵的脸上忽明忽暗,每一个都极其狂热,仿佛胜券在握了一般。 “射击!” “轰隆隆!”神机营中的战鼓再度响起。 “砰,砰,砰......” 随着神机营第二轮火枪齐射开始,冲到了三十步以内,完全暴露在官道平地之上的顺军根本就是被单方面屠杀了,所谓的进攻阵型早已经因为前排近三成兵马的中弹倒下而千疮百孔,几近崩溃。 顺军阵线中响起了十几声惨叫哀嚎声,残存的人马更是因为周围士兵的倒下而惊慌不已。如此近距离之下的火枪齐射,威力是极其震撼的,往往一击便能溃敌。 更别说,神机营使用的是清一色的奥斯曼制造鲁密铳,最远最毒! 这伙顺军的战斗力虽然不差,但也绝对算不上什么精锐之师,面对这样的打击,区区一百三十兵马,早就已经溃不成军了,剩下的九十多个士兵转身便往后逃窜,推搡踩踏四起,已经完全混乱。 但这个时候,那两个都尉已经率兵冲到了距离神机营一百步左右的地方,他们本来就在一里之外而已,战马一加速,便能冲到这个距离。 前方的溃兵蜂拥而来,他们不可能忽然停下,否则整个军阵都将被冲乱,要是对面的明军趁机杀出,甚至可能因此全军溃退。 这个时代的战场,早已经是军阵横行了,士兵个人的勇武在军阵面前毫无作用,任你武艺再高,也不可能同时应对十几支长短武器的连续进攻。 很快,在面前骑兵的驱使下,那几十个溃兵又只能折返回去,后面是凶悍的京营,前面是上百奔驰而来的己方骑兵,他们别无选择,只能转身继续冲锋。 战争是没有道理的,身处其中的士兵在冲锋的时候更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与其当逃兵被马上的自己人当场格杀,那还不如再搏一搏呢! 顺军军中的战鼓声陡然响起,最前面是刚刚的溃败,然后是压阵的骑兵,最后则是近千战兵,密密麻麻,就如同一道道凹凸不平的人墙压了过来。 他们仗着人多势众,以及思维里面对明军战斗力的蔑视,仍旧还有着维持战斗的士气和信心。 任宣听着对面军阵中传来的鼓声,面色不改,他面前刚刚完成了射击的第一排火枪兵正在往后退,后面两排火枪兵则上前了几步,第一排士兵仍旧把手中的火枪架在了身前的盾牌之上,第二排平举,瞄准了正在冲来的顺军。 任宣的眼睛里,标志着顺军位置的数十支火把停顿了一会之后,又开始加速朝着他们冲来。他从火把的数量能判断出这次对面是全军出击了。 若是如此,就不能再允许他们进到三十步的距离了,特别是对面还有上百骑兵的情况下,自己这边的火枪兵数量太少,一轮齐射很难将上千敌军一举击溃,这使得他不得不再次采取以往六七十步便开始齐射的战法。 战场之上,真正有经验的军官从来都是见机行事的,各种突发情况都是敏捷的思维来判断和处理,要是照本宣科,早就已经死在敌人的刀下了。除非他们的敌人是傻子,只会猛冲而来。 顺军正在快速逼近,骑兵很快从一百步左右冲到了六十步的距离,几个顺军骑兵身上白色的盔甲反射着橙红色的火光。 这些在以往明军中,应该是家丁一般的存在,装备最为精良,战斗技巧最为娴熟,而且十分顽强。 “第一第二排,预备!” “射击!” 军号声响起,声音转瞬间钻进了神机营士兵们的耳朵里。 “砰,砰,砰......” 神机营军阵前,一百二十多支鲁密铳同时发出了爆响声,火药爆炸产生了明艳的橙红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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