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集解》易说批判(六十三) (第1/3页)
六十一、《周易集解》对今本《周易·中孚》卦内容的诸家易说 1、诸家易说 (兑下巽上)中孚: 虞翻曰:《讼》四之初也。《坎》孚象在中,谓二也,故称“中孚”。此当从四阳二阴之例。《遁》阴未及三,而《大壮》阳已至四,故从讼来。二在讼时,体《离》为鹤。在《坎》阴中,有“鸣鹤在阴”之义也。 “豚鱼吉。” 案:《坎》为豕。《讼》四降初折《坎》,称“豚”。初阴升四,体《巽》为鱼。中,二。孚,信也。谓二变应五,化《坤》成邦,故“信及豚鱼”,吉矣。虞氏以三至上体《遁》,便以豚鱼为遁鱼,虽生曲象之异见,乃失化邦之中信也。 “利涉大川。” 虞翻曰:《坎》为大川。谓二已化邦,三利出涉《坎》。得正,体《涣》。涣,舟楫象。故“利涉大川,乘木舟虚也”。 “利贞。” 虞翻曰:谓二利之正,而应五也。《中孚》以利贞,乃应于天也。 初九:虞吉,有它不燕。 荀爽曰:虞,安也。初应于四,宜自安虞;无意于四,则吉。故曰“虞吉”也。四者承五,有它意于四,则不安,故曰“有它不燕”也。 九二: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 虞翻曰:靡,共也。《震》为鸣;《讼》、《离》为鹤,《坎》为阴夜,鹤知夜半。故“鸣鹤在阴”。二动成《坤》,体益。五《艮》为子,《震》、《巽》同声者相应,故“其子和之”。《坤》为身故称“我”。吾,谓五也。《离》为爵,爵,位也。《坤》为邦国,五在《艮》,阍寺庭阙之象。故称“好爵”。五利二变,之正应《坎》,故“吾与尔靡之”矣。 六三: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 荀爽曰:三四俱阴,故称“得“也。四得位,有位。故鼓而歌。三失位,无实。故罢而泣之也。 六四:月几望,马匹亡,无咎。 虞翻曰:《讼》、《坎》为月,《离》为日。《兑》西《震》东。月在《兑》二,《离》为《震》三,日月象对。故“月几望”。《乾》、《坎》两马匹,初四易位,《震》为奔走,体《遁》山中,《乾》、《坎》不见,故“马匹亡”。初四易位,故“无咎”矣。 九五:有孚挛如,无咎。 虞翻曰:孚,信也。谓二在《坎》为孚,《巽》绳《艮》手,故“挛”。二使化为邦,得正应已,故“无咎”也。 上九:翰音登于天,贞凶。 虞翻曰:《巽》为鸡,应在《震》,《震》为音。翰,高也。《巽》为高,《乾》为天。故“翰音登于天”。失位,故“贞凶”。《礼》荐牲,鸡称翰音也。 2、易说批判 《周易集解》对今本《周易·中孚》卦爻辞所编汇的注释有三家。所汇编虞翻的注释最多,共计七条注释。剩下的是汇编荀爽的两条注释,李鼎祚自己的“案”说一条。 这三位可说都属“象数派”人物,但这“象数派”对今本《周易》注释时也不尽相同。虞翻是个重“汉象数”的注释者,往往以“汉象数”里的卦气、消息、升降、八宫、纳甲、爻辰、互体、爻位、五行生成、卦变说等等穿凿附会于《周易》文辞,虞翻是典型的“汉象数”易学者。 如虞翻对“六四:月几望,马匹亡,无咎”的注释:“虞翻曰:《讼》、《坎》为月,《离》为日。《兑》西《震》东。月在《兑》二,《离》为《震》三,日月象对。故“月几望”。《乾》、《坎》两马匹,初四易位,《震》为奔走,体《遁》山中,《乾》、《坎》不见,故“马匹亡”。初四易位,故“无咎”矣。” 看虞翻对这句话注释穿凿出多少卦说,既有属六十四卦里的卦说,又有属八卦里的卦说(取象说法)。为解释这句话共穿凿出不相的卦说有七种,即《讼》卦、《坎》卦、《离》卦、《兑》卦、《震》卦、《遁》、《乾》卦。若包括重复的卦,共出现十四种卦说。这就是以“汉象数”之说,而产生的“象数”易学。 苟爽也是属“象数派”人物,但荀爽的注释则不同于虞翻的那种以“汉象数”注释方法。如荀爽对所谓“初九”爻辞“虞吉,有它不燕”的注释是:“虞,安也。初应于四,宜自安虞;无意于四,则吉。故曰“虞吉”也。四者承五,有它意于四,则不安,故曰"有它不燕"也”。 荀爽只是运用“象数”里的爻位数去穿凿附会《周易》文辞,很少用各种卦象去穿凿附会。 再如虞翻对所谓“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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