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天造化经_第129章 洛毅的真正算计!苍鲁进退两难!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第129章 洛毅的真正算计!苍鲁进退两难! (第1/3页)

    “轰!”

    洛毅这一拳,打在苍鲁的腹部之后,苍鲁的身体先是停顿片刻,随后瞬间倒滑了出去!

    苍鲁的双脚在地面之上,硬生生是犁出了两条沟壑!

    与此同时,洛毅身形丝毫不做停留,脚下重重一踏,整个人瞬间跟上那倒滑而去的苍鲁!

    苍鲁神情一变,他未曾想到洛毅的这一拳会如此之重!

    更未想到洛毅的速度会如此之快!

    眨眼间,洛毅那泛着幽光的龙爪,已至他的身前!

    下一瞬,一抹血色,忽然扬起。

    苍鲁的胸口,被洛毅抓出五道血痕!

    鲜血挥洒而出,苍鲁瞳孔猛地一缩。

    远处众人也是齐齐色变,虽然洛毅可以与这苍鲁一战,但是自始至终,苍鲁都未曾负伤!

    但现在……

    不一样了。

    在洛毅双臂化为龙形之后,战局似乎也彻底扭转了。

    先前只守不攻的洛毅,此刻竟是完全换了风格,打法凶悍无匹。

    而且隐隐之间,竟是有完全压制苍鲁的意思!

    更让人感到讶异的是,苍鲁的每一拳,洛毅似乎都能未卜先知。

    从方才开始,苍鲁似乎就再没打中过洛毅一拳!

    而且那洛毅躲闪的速度不仅奇快,就连那姿势都是古怪至极。

    若不是亲眼见到,众人决不相信有人能做出那般诡异的动作去躲闪!

    当然了,这些都是得益于洛毅当初锤炼淬体幻身之时,千方百练的锻炼那种近乎反人类的姿势。

    如今方才能彻底应用于战斗之中!

    逐渐的,苍鲁身上的伤势开始变多。

    苍鲁身上的衣衫,一时间变得鲜血淋漓。

    当然,这些伤势看上去触目惊心,但其实对于苍鲁来说,皆没有那致命伤势,甚至连重伤都算不上。

    毕竟就连那步鼎都能挨下洛毅那么多刀,身上满是伤势,却依旧能够苟延残喘。

    苍鲁的体魄不知道比之步鼎强横了多少,这些小伤,对于他来说自然是无伤大雅。.ZWwx.ORG

    但是这般狼狈的模样,却是让苍鲁气愤不已。

    更重要的是,这洛毅的速度……

    苍鲁眉头紧锁,不,不是速度的问题!

    即便这洛毅的速度再快,自己也不至于连他的衣角都摸不到!

    这洛毅,看破了自己的拳路!

    亦或者说,自己如何出拳,怎样出拳,他全部都看透了!

    可是……

    这怎么可能?!

    苍鲁能坐上一族之长的位置,自然是经历了大大小小不知多少场硬仗。

    就是那你死我活的生死之战,也不知打了多少次。

    但是像洛毅这般,初次交手,便能彻底摸清自己拳法路数的,根本没有!

    苍鲁自然不知,洛毅的黑曜法眼,莫说是他们边疆蛮族,即便是放眼两朝之地,也未曾有人拥有过这等强悍的瞳术!

    尤其是在拥有神识攻伐手段“神寂”之后,他的黑曜法眼,不经意间便又有了提升!

    洛毅此刻得势不饶人,真真正正的做到了拳出如龙!

    毕竟洛毅的双手,当下可是一对龙爪!

    但是这化龙形态并不能维持太久的时间,至多一炷香的时间……

    另一边,霸天王朝那边,也有了一丝异动。

    一个威武神俊的高大年轻人与一位长相阴柔的男子,缓步出现在了众人面前!

    宿明楼的面色,微不可查的一变。

    因为来人,是他的大哥。

    霸天王朝的大皇子,宿宣山。

    宿宣山身侧,则是二皇子,宿从云。

    二人比之三皇女宿幽兰与四皇子宿明楼,来的稍晚了一些。

    苏玉溪眼见宿宣山来此,眼中顿时闪过一抹喜色。

    他快步走了过去,先是朝着宿宣山行礼,随后俯在宿宣山耳畔,不知说了什么。

    宿从云神情平淡平淡的后退几步,特地留出空间给予苏玉溪与宿宣山言谈。

    霸天王朝四位皇子,别看当下都是青年模样,实则早都过了而立之年。

    宿从云站在宿宣山身后,站在了一片阴暗之中。

    他扭头望向宿幽兰,宿幽兰似乎也察觉到了他的视线,扭头与之对视。

    宿从云缓缓点头微微一笑,宿幽兰却是黛眉微蹙。

    宿从云也不在意,只是笑了笑,随后又望向了宿明楼。

    只不过眼神在宿明楼与楚梦璃之间,来回交替。

    在宿明楼心中,自己这个二哥,是极少数让他拿捏不准的人。

    大哥宿宣山年轻有为,杀伐果断,举手投足之间,隐约已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