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我们的歌(上) (第2/3页)
,现在他手里已经有超过一百盘的磁带,其中以流行、摇滚居多,英语和俄语的磁带也买了不少,不过早上听的,却仍是他前世的最爱——莫扎特。 一本磁带正反两面,大约是四十五分钟左右的播放时间。前面二十分钟,他会坐在沙发上闭目养神,顺便消食,二十分钟之后,他会起身,先拿拖把把地板拖一遍,然后拿一块抹布,到处擦擦抹抹的收拾——等到一本磁带放完,整间屋子保证一尘不染。 这个时候,已经是九点多钟。 接下来,他会拿出一个小时的时间来做两件事:为自己已经回忆起来并写好了词曲的歌曲尝试谱曲,以及整理此前的一些想法,把脑海中的一些灵光一现的旋律记录下来。 当然,现在他记录下来的旋律只是断篇残简,不过随着灵感火花积累的越来越多,就会有很多作品逐渐成型——上辈子,李谦的很多作品就是这么创作出来的。 有些天才人物,是可以灵感一到,一两个小时就创作出一首歌的,但李谦知道,自己没有那样的捷才。自己也有才,但没那么厉害,所以就只好采用笨人的办法。 那就是,积累。 当然,在做这两件事的中间,如果碰巧触动了某一段记忆,突然想起了前世听过的某首歌,李谦也会尽快把它记录下来——对他来说,这是极其重要的一项资本,自然是不厌其多。 然后,十点多钟,他开始练歌,也是持续大约一个小时。 如此,大约一直到十一点半,他上午的任务就可以全部完成。 在这期间,他会把那一大海的花茶喝个干干净净。 十一点半,他起身,拿上手机和钥匙,骑着单车回盛世花园那边的家里吃午饭。 然后,在一点之前,他肯定会回到这边。 一点到两点之间,他会回卧室小睡——哪怕睡不着,也要躺着假寐养神。 两点之后,他醒来、洗脸、背上吉他下楼。 此前的一段时间里,他花了三天的时间,骑着单车把济南府的城区转了一遍,已经在一张买来的济南府城区图上做了密密麻麻的标记。 他要去找工作。 档次太高的酒吧和歌舞厅,肯定不会缺人,而且能在那里驻唱的,往往都是在本地的地下音乐圈里有了相当声望的歌手或乐队,所以李谦一开始就把那些地方都排除在外了。他选中的,多是一些名气不大的酒吧,以及中高档的餐厅,尤其是西餐厅。 下午两点,天自然是最热的时候,但这个时候,午餐已过,晚餐还早,却正是他去应聘的好时候。 今天他要去的,是熙春路、明远路一带,那里是中高档酒楼聚集的地方,在他的地图和小本子上,记录了超过二十家可供自己上门应聘的地方。 两点多,他来到第一家,进门之后找到前台,然后找到值班经理,说明来意,对方连个犹豫都没打,直接就回绝了——人家店里已经有人驻唱,而且合作的挺好,没有要唤人的打算——于是,李谦微笑着道了谢,出门去另外一家。 第二家也一口回绝了。只不过他们的说法是从没有过招人驻唱的打算。 倒是第三家,值班经理是一个看上去约莫三十岁上下的女人,一看就是精明强干的那种。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理,总之她没有说行也没有说不行,只是让李谦先唱一首给她听,她甚至当时就把餐厅里的几个服务员都叫过来,连后厨都有几个人跑出来凑热闹。 只要人家愿意听,那就是好事儿。 于是李谦就给他们唱了一首早就准备好了的《我们的爱情》。 这是崔明的歌,歌星不大不小,不算红,但也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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