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二章 走向全球? (第3/4页)
齐洁闻言想了想,无奈地叹了口气,道:“也是。” 不过顿了顿,她还是忍不住道:“不过真的是有点可惜啊!如果你接下这部片子,或许真的就能够借势一下子杀进欧美呢!” 李谦笑笑,道:“行啦,我的齐总,东亚加东南亚,这是多大的一块儿市场?咱们现在连这一块儿肉都还没嚼烂呢,你这思路就别支那么远了!” 顿了顿,他又道:“对于其他人来说,可能去好莱坞接一票大单,甚或在美国扬名立万,都是很有吸引力的一件事,对我来说,肯定也是如此。但是,在我看来,与其出去接一部美国大片的配乐,倒不如赶紧把手里的事情倒腾明白了,该做的专辑做出来,该剪的片子剪完了开播,然后开始弄下一部,争取在好莱坞的大片开始大规模的过来攻城略地之前,就先把咱们能够顾及到这一块市场先扎起篱笆来,才更重要!” “哦!”齐洁有些懵懂地点了点头,等李谦都走开了,她才突然反应过来,当时就忍不住快步追上去,“啊?你还要再拍片子啊?” 李谦耸耸肩,“多新鲜哪!要是就拍这一部戏就算了,我至于下那么大工夫吗?” ………… 艺术创作,和其它的事情有着很大的不同。 非创造性的工作,需要的是按部就班的去做,都可以有详尽的规划,只需要大家一点一点的把工作做好就可以了,但创造性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却是无法规划的。 因为它需要灵感。 灵感来了,对于一个音乐人来说,可能写一首歌只需要半个小时,甚至十几分钟,但没有灵感的时候,他可能很多年下来都拿不出一首让自己满意的作品。 电影配乐,当然也是艺术创作的范畴。 其实目前的明湖文化这边,最近一两年一直都在承接影视配乐的工作,尤其是在去年索尼出现大动荡、明湖文化一下子挖过来好几位音乐好手之后,在这一块儿上,做得更是得心应手。 尤其是,明湖文化有李谦这么一个变态级的家伙存在。 一部电视剧、一部电影的配乐,归结起来其实就是根据剧情、根据故事背景,设定出若干情境,然后分别谱写出不同的曲子,并把它们稍加损益,在编曲上、乐器上、时长上等等,做一些调整,就可以分别放到若干不同的剧情上了——而明湖文化接手这些工作最简单的地方就在于,只需要拿到故事梗概,李谦立刻就能给出比较贴合剧情和故事背景的主题音乐,甚至很快给出主题曲、片尾曲和主要插曲!而有了这些作为整部戏配乐的骨架,其它的工作,即便是原本公司内并没有太过出色的音乐人,在李金龙的带领下,大家都能做得很出色,更何况现在公司还挖来了不少高手? 其实如此一来,也就等于是说,因为李谦的存在,在音乐艺术这个行业里,最重要、也是最难的一步,也即灵感的问题,对于明湖文化来说,却是近乎不存在的。 所以事实上来说,或许对于别的音乐人,要接手《泰坦尼克号》这样一部大制作电影的配乐,是一件需要耗费很大精力去做,甚至还需要有特别棒的灵感,才能做好的事情,但对于李谦来说,却并不是什么难事,甚至对他来说,都并不需要耗费太大的精力就可以轻松完成。 因为,他可以直接抄! 所以事实上,做这部电影的配乐这件事本身,并不困难,他之所以最终还是婉拒了约翰·戴斯的邀请,主要原因并不在这里。 其实想想都知道,投资这样大的一部片子,在影片结束大规模上映之前,片方是肯定不会允许有一份拷贝被送到东方、送到中国的一家音乐公司来的! 所以,如果要做配乐,李谦只能去美国。 而一旦去了美国,就算李谦的工作可以很快完成,但整个工作却并不会因为他自己写出曲子来了,就完全结束了,具体到整部电影的音轨制作,是要跟随着这部电影一次又一次的剪辑版本走的,也就是说,这份工作一旦接手,或许他十几天就把活儿干完了,但接下来的几个月,却很有可能还是要隔三差五就跑一趟好莱坞! 而这对于当下手头上已经堆满了无数工作的李谦来说,显然是不太愿意接受的。所以在迈克尔·强森上一次过来的时候,他就已经表达了这个态度:歌曲的使用权,可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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