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活_第 101 章 新来的农民们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第 101 章 新来的农民们 (第2/3页)

好田,这道理粗荒谬,的确是如此:大多数好田都是地主的,地主自家耕种不完,只能分给佃户、长工耕种,而如天候不好,一亩田一年的出产连佃户一人都养活不了,那地主的佃户越多便越亏本,他们只能把田荒了几年,只做基本的养护,任由许多佃户在此期间家破人亡、流离失所变做了流民,让剩下来的少数佃户种更多的田,虽然总的产出减少了许多,支出也会因此变少,之后天候和治安都慢慢地平复了,再开始找的佃户,收留的流民来为他们精耕细作。

    这是缺德的,些宗族规矩严谨的村落,时不时就闹出沉塘、私刑这样的,公认缺德的荒田,虽然摆明了里外里便是许多条人命的差,却始终难以受到一丝遏制,因为宗族的主者往往就是地主本身。买活军来了以后,这样的然不会继续下去,光这一点就让多农户暗地里称愿了——他们快发觉买活军的严酷不仅仅针地主,也针农户们,他们不要拿走地主的地,也要拿走农户们所占的那些‘额外’的地,他们既不承认地主土地低效的占,也不承认农民土地本能的贪婪。

    “如你家三个壮劳力,个半劳力,那么你家便算是4个劳力,四个劳力十亩地,这十亩地,一亩一年交三百斤谷子便得了,余下的多少都是你们的。倘若你家的地在十亩以上,便不是这样交了。”

    “倘若你家十四亩地,这余下的四亩每年谷子是要翻倍的,还要上报产量,倘若一年却只种了一季稻,连冬麦都没种,或者双季稻的产量没达标,那么便是一种浪费,还要额外加你的地租。这笔帐可能算得明白?”

    现在一家一户,至少也一个人算学学得不错了,甚至于聪明的农户自己就能算——种田是看天时的,譬如前些年还能种双季稻,如今冬日天气太冷,便只能种越冬的麦。一般的来讲,三十多岁的父母,领着个十六七岁的儿子,下还三个未成年的弟妹,这一户人家种十亩地,精耕细作也不吃力,套种了大豆、菠菜,又种了玉米、土豆,吃口就丰富了,而如些地还能种一季的越冬麦,一年下剩的粮食,连大豆、玉米、土豆、水稻、麦子都算在一起,那便是六七千斤甚至近万斤的结余。

    这样的结余是往常不敢想象的,从前一年一千斤的粮食结余都,匀在一个人上,六个人,一个人一天只能花销一斤多的粮食,将将是只够吃的。不要说任何之外的消费,便是布都买不起,只能靠家人额外地匀出时间去种麻,从嘴里抠下钱去买棉。至于治病,那更是不可能的,遇到了病痛便只能天由命,哪怕看病看得起,抓『药』都抓不起了。

    买活军来了以后,又发的稻种,又来人教他们种田,甚至还要考试,三年下来,一年的结余从千斤变成了七千斤,布也便宜了,甚至棉花都便宜了,而粮食的售价和收价也都稳定了,农家甚至也敢割肉来熬油,自己灌香肠做腌肉吃了,这已是农户们难以想象的好日子。而唯独的瑕疵便是他们不知道这些多余的积攒该如何去花用——

    第一开始,自然是买各『色』各样生活的必需品,如铁锅、火炉、衣物针线、锅碗瓢盆……第二便是改善居住条件,虽不说是全水泥的房子,至少也把土屋换乘砖房,再用水泥抹了,三年下来,些勤谨的家庭已经完成了这步,他们便容易地想到了第三步,那便是把自家的积蓄买了的田地,给未成年的儿女预备起来。

    这也是勤奋的好农民在好年景时扩大家业的必备步骤,如今买活军治下的农户便发现自己在这一步卡了壳——自从他们来了以后,便冻结了农田的买卖,也就是说,以前农田的买卖是可以到官府里去上档的,现在官府不办了,想卖田的农户只能卖给官府,而想买田——现在没买田这个说法,买活军的田是只买不卖的,他们倒是给户均亩数不足的农户、佃户们分田种。

    这于大多数被分了田的农户来说都是好消息,那些较远见,身份介于农户和地主之间的富裕农户便是大的打击了,他们些趁『乱』、趁着亲戚的关系,占据了不少无主的田地,五个壮劳力却二十亩田——若要把二十亩田都精耕细作,进行套种、多季耕种,那是忙不过来的,一般都是精心耕作其的上田,而田则只种一季水稻,另一季便用来种些无关紧要的东西,菜也好,甚至还种猪草的,并给了个冠冕堂皇的说法,说这般是为了作养地力。

    这样一来,家庭来说,所得自然是比只十亩田更多,买活军来说,余下的十亩田便是浪费了,因此便要用地租来调节,一亩地一年要收了六百斤的谷子,这样才能弥补他们的损失。而这个地租足以让多农户望而却步了,额外的田,一年还要打出九百斤谷子接近是不可能的,而倘若剩余的谷子一亩地一年只一百多斤,那么为此花费的,要压榨自己身体才能得到的体力,便非常的不划算了。

    他们开垦田,重养蓄荒田的动力因此大大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