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毛熊往事(一) (第2/2页)
拉季莫夫会帮我吗?” 林华的胜利,几乎是完全建立在拉季莫夫的主动牺牲之上。作为比赛中体格最庞大,夺冠呼声最高的选手。可以说,几乎每一个选手的淘汰都和他离不了关系。 即使到了最后一刻,他其实也并非没有一战之力。只要他坚守擂台中央,联手普川把桑田和林华全部淘汰出局。不说拿到冠军,他最少也能站到最后。 可是,已经是强弩之末的拉季莫夫,却出人意料的选择了自爆。以无条件牺牲自己的方式,活生生的将普川给拉下了马。这才给了林华获胜的机会。 “您知道吗?市长先生,拉季莫夫在最后,和我说了几句话。”爱读小说app阅读完整内容 “嗯?” “他说,他认识我,和我爸爸曾经是战友。” “他说,当年是他们错了。” “他说,希望我爸爸看在达瓦里氏的份上,帮他们一把。” “他还告诉了我,该如何去寻找他们。” “市长先生,虽然我不搞不懂他说的话是什么意思。但我更想不明白的是。” “他为什么敢,宁愿牺牲自己,也要拉着普川同归于尽。” 拉季莫夫,最终并没有救得回来。他的混声已经被大面积烧伤,强大的电流甚至已经在他体内循环了好几个来回。 按照医生的说法,这种人,别说活下来,在他的手穿过铁笼又绕回来死死抓住普川的那个时刻之后。 他活的每一秒,都是和上帝抢来的时间。 周晨没有说话,市政府的资料里,关于毛熊的资料,记录得非常有限。甚至有明显掩盖的痕迹。看得出来,是有人故意抹去了一些记录。 “他们,是一群走错了路的可怜人。”一旁的马老,却是开了口,用低沉的声音说道。 “嗯?”病床旁的几人,都同时看向马老,等待着他更详细的解答。 “他们其实比我们华人更早来到哥谭。” “在我第一次来到哥谭的时候,毛熊便已经在哥谭站稳了脚跟。” “他们的身材普遍高大,浑身多体毛。所以我们也管他们叫大毛子。” “最开始的时候,我们其实相处得很不错。我们初来乍到,他们也是外来者。有着共同敌人的我们,经常一起对抗哥谭的黑帮势力。” “也正是在他们的帮助下,洪门才逐渐的在哥谭这个鬼地方,站稳了脚跟。” 或许是这个话题勾动了马老尘封已久的记忆。他并没有卖关子,而是娓娓道来。 “毛熊们很热情,也很好客。我还记得,当年有一个叫朱可夫的家伙。最爱来唐人街蹭饭,一蹭饭必喝酒,一喝酒必喝多。” “想当年,他还叫嚣着,说我们华人没有一个能喝的。气的林大帅特地从大陆洪门里找了一个酒神,专程接过来陪他喝。” “一天一夜,三箱白酒,五箱威士忌。愣是把这帮毛子给征服了。” 提起往事,马老的脸上还能洋溢出一如当年的喜悦之情。 “那现在他们怎么混得这么惨?” 林华忍不住问道。不正经茶人的我在哥谭当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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