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四章 回灵山 (第1/3页)
有惊无险! 事实证明,李煜炼制的镔铁棍还是有效果的,虽然它历经一场四九天劫之后,已经消融的只有拇指粗细,需要重新制作了。 浑身不着片缕的沉香兴奋的蹦跳过来,他的头发以及其他地方的毛发,已经尽数损毁在四九天劫之中,但渡过天劫,立成天仙的沉香浑不在意,他兴奋的一把抱住悟空,嚷嚷道:“师父!我成功了!” 紧接着,沉香有打算去抱李煜,却被李煜一脚踹出两丈远。 不为别的,这熊孩子虽然没穿衣服,但真不走光,他周身上下早就因为劫雷,蒙上了一层黑灰,刚刚那一抱,蹭了悟空一身呢。 “整日与猴族厮混,也学他们不穿衣服啦?人家那是有一身毛!赶紧穿好衣衫,这样子成何体统!”笑骂一句,李煜取出一套衣服扔给沉香。 “嘻嘻,还是师祖贴心。” 见目的没达成——沉香就是故意的,故意蹭两位长辈一身,谁让他们不帮忙不说,还调侃看热闹的——沉香接过衣服,轻轻一跺脚,随手掐了个法决,黑灰扑簌簌的尽数掉落,头顶以及别处毛发滋生,套上衣服,又是那个翩翩少年。 面如冠玉,皮肤红润有光泽,晶莹剔透,让李煜看的赞叹不已:“好,真好!这一身皮肉,放在那些妖王眼里,绝对是上等食材,必须得精细烹饪啊!” “师祖你说的这是人话嘛!” 沉香无语的翻了个白眼,对自家师祖的恶劣性格早就熟悉了,权当没听见,而是转身后退三步,跪下,冬冬冬磕了三个响头:“弟子感谢师父授艺之恩,感谢师祖多年悉心教导,感谢……” “别感谢了,听起来跟生离死别似的。” 不等沉香说完,李煜轻轻一抬手指,凭空一股大力把沉香拉起来。 “说的就跟你学成了要下山一样,你天罡地煞的神通还没学呢!想出师,还早呢!倒是不妨碍你下山历练一番了。” “……” 修成天仙,算是脱离了凡人的范畴,不过,要想修炼天罡地煞的神通,修为还差一些。 但并不妨碍提前传授其法决,更早领悟了。 回到水帘洞,悟空把宝莲灯交还给沉香,这件先天灵宝乃沉香月前入山时带来的,沉香并不知道此乃法宝,只是母亲之物,留在身边做个纪念,也算阴差阳错。 天仙境界,已经有了御使先天灵宝的资格了,虽法力低微,不能持久,但凭借此法宝,干那些没有先天之物的金仙,甚至是修为一般的太乙金仙,问题都不大。 这便是先天灵宝的功用了,极大地增强使用者的实力。 悟空所会的法决神通已经尽数传授,再也没有什么能教沉香的了,李煜也挑拣了一些道门小法术,整理成簿子传授给沉香。 ….翌日,征得师祖与师父的同意,沉香迫不及待的下了花果山,驾起尚不娴熟的筋斗云,认准了南瞻部洲的方向,腾云而去。 就在沉香身影消失在天际后不久,花果山中,一处隐秘的洞口,愁眉苦脸的孝天犬,叹了口气,慢腾腾的走出来。 “修勾,磨蹭什么呢!还不赶紧追!你可把握好分寸,莫真的弄死了你家小主人!” 李煜的声音从旁边传来,孝天犬又叹息一声,幽怨的瞥了李煜一眼。 “唉!命苦啊!天地无极,万里追踪……” 孝天犬仍然是在执行二郎神杨戬的命令。 前十几年,孝天犬变化成仆人,守护在沉香身边;月前,沉香擅改生死簿,违反天条,孝天犬驾马车将沉香送入花果山之后,就隐藏在了此处。 沉香违反天条,确实被杨戬压了下来,但这并不妨碍他以此为名,命令孝天犬缉拿沉香。 但让孝天犬苦恼的是,主人让自己尽力追,却不许追上;放手杀,却不许弄伤;孝天犬知道主人这是要给小主人制造一些压力,催促他的成长,但,何苦折腾自己呢? 这活儿,安排给梅山六圣不好吗?他们有六个人呢! 自己只是一条忠心耿耿的修勾啊! 李煜却不管孝天犬心里的牢骚,打发了这条“杀手”,李煜返回水帘洞,却发现悟空正坐在莲台上,手里捏着一枚碎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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