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七章 收尾 (第1/3页)
刚刚的核爆中,巨蝎的一身轻纱已经化作飞灰,这会儿重新化作人形,浑身上下正是不着片缕。 身材前凸后翘,玲珑有致,一双大长腿,若是穿上黑丝……咳咳! 李煜下意识的瞄了一眼,嗯,至少是个D! 但李煜乃灵山佛陀,正人君子来着!怎会趁人之危,占人便宜?立即从随身空间取了自己的备用衣裳,递给巨蝎,并吩咐她穿上。 而且,李煜还别过头去,以示坦荡。 岂料,巨蝎只是接过了长袍,却并不着急穿戴,只是稍稍遮掩了一下,面带桃花,眼含春水,声音娇媚,说道:“御弟哥哥,你倒是看人家一眼嘛!” 大胆妖孽!竟敢乱吾心境! 不是李煜当真做了和尚,坐怀不乱,只是心中迈不过那道坎——这是只蝎子啊!人妖有别,可不是一句空话!李煜使劲咳嗽了两声,没回头,呵斥道:“少废话!快穿上!” 窸窸窣窣中,巨蝎把月白长袍套上,长袍宽大,遮掩住好身材。 “说说你这些年的经过,怎会有如此变化?”李煜转回头来,问道。 “当年毒敌山琵琶洞一别,主人让我来的北俱芦洲。”见李煜微微有些愠怒,巨蝎不敢再调戏,收敛神情,答了一句。 “是有此事。”李煜微微点头:“西行十万八千里,一路上的妖怪都是劫数,我让你躲去北俱芦洲,也是为了躲开劫难,你过北天门的符信还是八戒给写的呢!可你如何成就大罗,又怎会成为无天的手下护法?” “回禀主人,这也算机缘巧合。”巨蝎脸上浮现回忆之色,缓慢答道:“北俱芦洲妖族数不胜数,一山一妖王,弱肉强食,又不似西牛贺州的妖族那般容易相处。我初来乍到,尽管尽量隐藏,还是被几只大妖王盯上了,三番四次的追杀。” “好在,我有天赋神通倒马桩毒,一番苦战,几欲重伤垂死,成功反杀了那些大妖王,取了他们的妖丹炼化其中法力。再后来的一百多年,几乎都是如此,杀妖,取丹,修炼,很快就到了太乙金仙巅峰。” “再然后,三灾降临,渡过之后,就成为大罗了,本体也变得庞大。” 好家伙! 巨蝎讲述的平平无奇,可李煜听得直咂舌。 大罗金仙,若是那般好成的,也不会如此稀少了!最可怕的就是三灾,一百个太乙金仙,九十九个都载在三灾上面,若非如此,那些太乙,还会祈求蟠桃躲三灾吗?不就是没把握嘛! 可在巨蝎嘴里,三灾,平平无奇? 或许有她的缘法!李煜也不深究,只是问道:“那黑袍呢?你怎会成为无天的手下?” “我并未见过无天,只是答应成为他的护法。”巨蝎解释道:“成为妖圣后,我寻了一处山头闭关稳固境界,出关不久,就被黑袍找上门来了。他见我同为大罗,便邀请我入伙,许以护法之位。” “我本不欲答应,只一心等候主人,可黑袍说要与灵山作对,我便应了下来。” 听的李煜一怔:“这什么鬼理由?” “与灵山作对,杀如来,夺灵山呀?”巨蝎眨着眼睛,笑道:“主人成了佛陀,须遵守佛门戒律,不许吃荤饮酒,又不许娶妻生子,整日念经参禅,如此,跟坐牢有何区别?我自然要打上灵山,解救主人与水火之中了!” 好逻辑!要解救贫僧,所以得打上灵山!只是—— “谁告诉你,贫僧在灵山吃糠咽菜的!?”李煜无语的紧皱眉头:“还有,就算你要打上灵山,你去西牛贺州闹事啊?你在北俱芦洲,纠集群妖,与天庭作对,这是要闹哪样!?” “黑袍提议的,聚拢妖族,借天庭的绞杀选拔一批可用之才,给天庭添乱,转移天庭的注意力,他布置在西牛贺州的同伴,就会寻机解救无天。” 巨蝎声音低沉,且带了点埋怨:“本来都挺顺利的,可岂料,今日也不知是谁,用了什么法宝,竟将我好不容易聚集起来的妖族,顷刻间剿灭了!可能是天庭派人偷袭!主人,你可得小心些,今日那法宝,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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