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想吃窝边草(11) (第3/4页)
着青春气息。 时值夏秋交际,天气炎热,放眼望去皆是长腿短裙,白芒一片,叫人心情愉悦。 向明初继续往前走,来到美术系的帐篷下签名,接着跟接待的学长一起领取校服和被褥,注册银行卡和拿饭卡——向明初不记得那天具体走了多少地方,但 兴奋和好奇让身体感觉不到疲惫。 一进门宿舍门向明初就被惊呆了,大学宿舍上床下桌,床铺靠近门口的那哥们在自己位置上全摆满了二次元手办和海报,向明初也只能勉强认出其中一小部分的原作。 这就是他见到的第一位舍友,重度二次元控,莫旺财。 人生态度就是三次元皆为假象,只有那个世界才是真理。 是的,这哥们名字就叫旺财。 很难想象一个英俊帅哥会起这名字,重点还姓莫,但帅哥本人丝毫不在意,他顶着一头银灰色头发,不是染的而是天生的,因为他是俄中混血,但据说那已经是好几代之前的事情,现在他俄语技能丢得七七八八,长相也吞易让人误认为是少数民族。 第二位舍友几乎不说话,兴趣是听广播。 第三位——哦没见到第三位,那哥们当兵去了,两年之后才回来继续读书。 夜晚,一切办妥后,向明初躺在宿舍床上,其他舍友也都在各自床上玩手机。 兴奋和好奇逐渐平息,他开始感到疲惫。 他拿起手机,在输入框里打了好长一段字,想跟妈妈报个平安,想说今天的见闻,可他最终只是叹了口气,逐个逐个删掉所有的字。 闭上眼,他缓缓进入梦乡,却没能梦到想要见到的人。 向明初的大学生活就这么开始了。 高中老师没有骗他,大学确实非常自由,时间和金钱比之高中简直天上地下,那股挣脱束缚的感觉如此强烈和喜悦。 向明初很快就适应了大学的节奏——他那「人生再好不过混吃等死」 的性格确实能适应绝大部分环境,但和以往不同,他开始有了目标。 自和山楂一谈,他觉悟了不少。 仅凭儿子这一身份,他何德何能让妈妈如他所想接受自己那份扭曲的、疯狂的爱呢?所以他决心改变,无论是哪个方面,很快,一个机会出现在他面前。 向明初在画画上很有天赋,过目不忘这方面更甚,因此顺利找到了画室委派的兼职工作——临摹各种大师的画。 向明初不知道为什么画室会收这些,但他也不需要想,只管挥笔就好。 起初并不能挣什么钱,对方提出很多修改的意见,很多画也退回了。 但随着越画越多,细节把控更加到位,画室给出的价格水涨船高。 曾几何时,名人伟迹对他来说如天上名星,难以望其项背,但他画画的天赋是如此恐怖,事到如今,他竟也能摸到那些伟大画作中的些许毛皮。 他当然不可能与大师相提并论,但画室不需要相提并论,那背后的市场也不需要。 后来的他才知道,那些画室购入好的临摹作,倒卖到欧洲,放在艺术博物馆的周边店铺售卖。 在那种环境,人手绘制的画要比打印的更有市场,价格也就更高。 而向明初就像一台机器,在深夜的楼梯顶上作画,竖起画板,旁边夹着作品集上临摹的那一页,熬一晚能出一幅,一旦画岔就白费一晚上。 但天赋发挥着作用,他开始熟练,速率提升,一幅幅画作如同流水线上的货物从他笔下诞生,远比当美术老师兼职的来钱要快得多。 他并不喜悦。 他觉得自己并不像个画家,更像一台打印机,负责粘贴复制名画,用什么笔刷使什么颜料,早已规定,一开始的新鲜劲过去之后,就只剩厌倦。 但他依旧继续,并且画得更快了。 以枯燥乏味为代价,收入是可观的,他把那些钱好好存起来,还学会了记账。 其实向明初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努力赚钱,因为他时常不安、惶恐和担忧。 他不再是、也不愿意是那个只能跟在妈妈背后的男孩,他想站在妈妈身边,光明正大,门当户对。 可能那还需要很久,也还远远不止如此。 但至少,这是他努力的第一步。 他的作画时间大多在深夜,在宿舍楼的楼梯间里,关上门就成了封闭的小房间。 那竖着一扇巨大的玻璃窗,对面就是女生宿舍的阳台,此时凌晨三四点,那边自然是漆黑一片,偶尔有些半夜解手亮起的灯光。 其他男孩对女生宿舍阳台充满好奇,所以在自家阳台刷牙的时候,总爱时不时把目光瞥过去,期待见着某些香艳的场景。 可向明初对那些没有兴趣,途中停歇的时候,他也只是望着楼旁的人工湖。 看那水面上倒映着清戚的月亮,于是忽然就明白了为什么诗人总爱对月抒情。 向明初并不总是这么伤感,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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