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四章 正经人想不出的主意 (第1/2页)
作为一颗冉冉升起的商界新星,苏美人在置办产业的时候毫不手软。 沈梵音说,想做礼服设计,苏沐就大肆囤积布料; 沈梵音说,想发展时装品牌,苏沐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海城买了个挂售一年无人问津的制衣厂。 她觉得吧,身为商界新星就要有雷厉风行的强硬态度,能买就别租,不然不符合她新星的身份。 原本,她是想直接把工厂挂在一堂的名下的,临办手续前,被沈梵音拦下了。 沈梵音说,陈黎死盯着他们不放,现在他们这边是明牌,保不齐陈黎就会对工厂下手,阻断他们的联名款发售进程。 苏沐觉得自己不应该是一个独裁的新星,一秒钟同意了沈梵音的想法。 沈梵音原本是想把工厂挂在曾琦的名下的,但在海城看到他那不靠谱的恋爱脑德行,她便打消了这个想法,送曾琦回曾老家时,她就找到了曾婉婉…… 一场大火,杨氏的损失可以承受,毕竟有保险赔付,关键是没有人员伤亡。 而沈梵音也终于打出了这张藏了很久的牌。 “感谢为翎羽和一堂担心的各位。发售时间不会更改。因为我们的联名款是在海城的分工厂生产的。严防火灾,人人有责。” 沈梵音的微博一经发出,便被等候多时的简白一举推上热搜榜首。 吃瓜大半天的网友们经历了大悲,如今大喜,他们竟然有点儿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一片庆幸和恭喜声音中,也有人质问为什么不及时说明,甚至还质疑这一场大火是不是他们自己制造的,是想要不择手段的炒热度。 对此,沈梵音又特意发了条微博: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条微博里她甚至都没自己写一个字,是直接从百科上复制粘贴的。 但效果奇佳,瞬间堵住了质疑的声音。 明明能用钱做广告宣传,谁会不开眼的用命来填呢? 翎羽和一堂的官方微博也很快转发了两条微博,一切的一切似乎都在暗指——这场大火绝非意外。 “意外?还不知道呢,消防和警方都还在查,”沈梵音轻声说完,安慰道,“大伯母,您别担心,我可以处理好的。” “那就行,我就是怕你出事……还有,音音呐,千万别跟祁琰搅和在一起啊,咱绕着他走。”严雅嘱咐道。 “好,大伯母放心。”沈梵音笑着,眼睛都弯了。 “那晚上回家来吃饭吧?”严雅又说,“我给你做点儿好吃的压压惊。” 沈梵音看看自己面前堆了小半碟的虾肉,说:“这个就算了吧……我跟我哥正吃着呢。” “……” 电话足足沉默了十秒钟,严雅的声音这才再次传出来:“音音呐,告诉景泽珩,让他吃完饭、洗完碗,立刻给我滚回来。” 沈梵音:“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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