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笔与灰的抉择 婺源龙脉保卫战 (第5/20页)
婺源小小一县,完全束手无策,只好任凭这伙流贼四处烧杀抢掠。这些矿工后来和其他流贼合伙,气焰十分嚣张。当时的婺源知县忍无可忍,派兵去围剿,反被击溃。流贼们杀至县城弦高镇,打死一个指挥,又焚烧北门突入,恣意劫掠,整个县城化为一片废墟,整个徽州为之哗然。 后来还是徽州府从金衢道借兵围剿,才算是将其扑灭。这次寇乱持续了两年之久,给婺源留下了极其惨痛的记忆。(徽州府借兵这事,还牵涉另外一起公案,请看《徽州丝绢案始末》。) 程、胡两家开挖船槽岭是在嘉靖四十三年夏季,到了年底就爆发了寇乱。龙脉一损,立刻给婺源带来了血光兵灾,两者之间的关系还不够明显吗? 程世法还特别指出,自从开挖船槽岭,婺源境内灾害频频,有兵燹、飞蝗、久旱、洪涝,甚至还赶上两次山体滑坡。可见船槽岭的龙脉不只关乎县学文气,还与整个婺源的气数密切相关。 其实在船槽岭烧灰之前,婺源碰到的灾难一样不少。但程世法有意把嘉靖四十三年之后所有的坏事,都说成龙脉被毁的结果,一项一项排比开列,听上去确实挺耸人听闻。 这么一说,龙脉安危不只影响科场成败,还攸关整个婺源县的福祸,那些对科举不大感兴趣的百姓,必然也会为此紧张起来。有这么一个理由,就足可以争取到足够的舆论支持,让官府直接宣布保龙禁灰了。 不过知县谭昌言没有立刻从谏如流。他和程世法身份不同,看待问题的方式自然也不一样。身为本县主官,谭昌言考虑更多的是婺源局面的稳定。 禁绝灰户们烧灰简单,但他们一旦生计断绝,就会聚众闹事,甚至沦为流贼。万一酿成嘉靖四十三年那种暴乱,从老百姓到官员都要倒霉。一个负责任的官府在推行政策时,一定会准备好相应的疏导方案,简单粗暴地一禁了之,却不去想后续应对措施,那叫顾头不顾腚。 因此婺源官方在下达禁令之前,还得给灰户们留出一条活路来。 这条活路,谭昌言早已经想好了——官赎。 船槽岭一带有很多私地,张家占了这个山头,李家占了那个山头。那些山民持有地契,都是合法私产。根据程世法的调研,灰户们之所以如此大胆肆意,正是因为灰窑都设在私人山地内,自家地盘,我想挖啥谁也管不着。 而官赎的做法是:由婺源县衙出面,以官方身份赎买山民们的地契,把船槽岭附近散碎的私地变成一整块官地,这样官府实行禁灰政策,便名正言顺了。而灰户们卖地换得银钱,去买田也罢,去跑商帮也罢,有了活路,自然也就不闹了。 至于买山的经费来源,也不是问题。 这笔回购费用,叫作“捐俸”,名义上是谭知县感念民众贫苦,毅然捐出自己的俸禄。其实一个知县一年俸禄才九十石米,根本不够。谭昌言只是做出一个表率,真正出大头的,是婺源当地的大族乡宦们。 这是明代一个很流行的做法,一逢灾年,常有知县、知府带头捐俸,赈济灾民,当地士绅“感于”义举——或者叫迫于压力——也会纷纷捐银输粮。 在婺源县看来,你们有钱人既然想保龙脉,付出点代价也是应该的。 谭昌言是个谨慎的人,他觉得需要给灰户那边也提前通个气,留点缓冲期。于是谭知县委托程世法二次进山勘探,给那些灰户开了个吹风会,说官府准备购买你们手里的地契。 程世法很快回报,灰户们的反应很积极,无不“欢呼祝颂,乐为还结,慕义愿输”。 摸清楚各方面的反应,谭昌言心里有底了。万历三十二年二月二十二日,婺源县正式发布了一份保龙公告。 在这份公告里,官府划定了一个范围:从船槽岭顶东连大岩外至通天窍、水星、狮山、月山、象山、土星一带,以及西连小船槽岭外至朱林、洪李、日山、龙山,四面前后上下山顶山脚石坦,并水岩山、通岩洞、石城山、重台石一带,皆划入婺源龙脉保护区,不许任何人入山开伐。 为了让禁令更有震慑力,公告里还特意点了船槽岭附近八位里约、七户山林业主以及六家灰户的名字,要把责任落实到户。公告里语气严厉地警告说: “如有仍前至所禁内挖凿取石,起窑烧灰,并肩挑船载等情,许地方里派约保即时指名呈来,以凭拿竟。定以强占山场,一律坐罪。如里约地方容隐不举者,一并究治,绝不轻贷。” 接下来,公告里给出了官赎方案,催促各山的业户尽快拿出地契,去婺源衙门办理赎买手续,还规定了奖惩措施,先来的另外有奖励,不来的要查究到底。 这时一个问题浮出水面:如果船槽岭封了山,那么婺源县本身对石灰的需求该怎么解决?总不能坐守石灰宝藏,去外地另买吧? 这种情况,公告也考虑到了,特意另行划定了一个范围:“地方做墙,自有涌山、石壁、岩前、甲路等灰。”那一带的山岭也是石灰岩质地,但远离龙脉,想烧去那边烧好了。可见婺源官方设计出的这个方案,当真是滴水不漏。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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