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后动手是正当防卫 (第1/2页)
两个衙役抬着顾阫的尸骨,跟在顾正臣、顾诚身后离开县衙。 案已结,骸骨当入土为安。 刚出县衙,顾正臣就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抬头看去,只见王有成跑来。 “顾正臣!” 王有成咬牙嘶喊,脚步更快。 顾诚刚想上前,顾正臣抬手拦住,活动了下手腕,目光冷厉地盯着王有成。 王有成近前,挥舞着拳头,直接打在了顾正臣脸颊上。 火辣辣的疼。 顾正臣踉跄后退一步,随后扑了过去,直将王有成扑倒在地,骑在王有成身上,右手猛地抽打王有成的脸! 啪啪啪! 清脆的响声惊讶众人,刚要散去的百姓看到这一幕又围了过来。 王有成挣扎着想要还手,可他平日里也就是个少爷,浪荡得多,身体素质比顾正臣这个书生还差劲,加上挨揍,眼冒金星,也只能胡乱抓。 顾正臣抬起手,握成拳头,直直砸在王有成的鼻梁上。 咔嚓! 鼻梁骨断裂,王有成发出了如杀猪一般的惨叫。 “住手!” 县丞金大车跑了出来,看到这情况,连忙大声喊道。 啪! 顾正臣一巴掌抽在王有成脸上,然后站起身来,看向金大车。 金大车看着鼻青脸肿,一脸血迹的王有成,哀嚎声不断,又看向顾正臣,好嘛,正在用手帕擦手上的血。 “顾举人,这……” 县丞有些不知所措。 顾正臣将带血的手帕丢在王有成身上,冷冷地说:“是他先动手打的,皂吏与百姓都可为我作证。” “我要杀了你,杀了你全家!” 王有成瞪着发红的眼睛。 顾正臣凝眸,上前抬脚,重重地踢在了王有成的下巴上,下巴撞在上颚,清脆的声音传荡在王有成颅腔内。 金大车连忙拉走顾正臣,看着眼前只能嗯哼连话都说不出来的王有成,心头有些发毛。顾正臣,你是个读书人啊,咋下手这么狠,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地痞流氓…… “这是怎么回事?” 知县李义走了出来,跟着几个皂吏。 顾正臣不说话,只盯着王有成看,你敢先动手,老子就敢揍你。 没错,挨打还手,咱就是互殴。 大明律令,因斗互相殴伤者、各验其伤之轻重定罪,后下手理直者、减二等。 听听,后下手理直者、减二等。 谁先出手打人谁的错。 法律不能用来对付好人、善良之人的,而是惩罚恶人的! 老朱知道这个道理,直接就说了,后下手的,理直气壮,打人轻重且不说,反正给你减刑二等。 按照互殴刑律,只要不死人,基本上就是笞刑,杖刑。 判杖刑,减一等就成了笞刑,笞刑再减一等,就是无罪释放啊…… 老朱虽然不知道啥是正当防卫,肯定也不会鼓励互殴,但他的意志,不,是古人的价值观很明确,先动手的就是罪最重的,后动手的,只要你有理,官府给你减刑。 这种刑令,是为了重惩先动手者,避免此类事发生。不像是某些刑令,不管因由,先动手、后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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