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民国好好学习生活 第134节 (第3/3页)
等《葫芦七子》的一些细节,了解谈论得差不多了。 双方要起头认真议合同了。 珍卿和傅律师,被请到据说是会议室的地方。 然后,书局方面一共来了六个人。 除了儿童画报的相关人员,柳先生、古先生、高编辑,还有惊华书局的经理霍先生,总编廖先生,以及书局方面请的律师张先生。 这个张律师跟傅律师认识,而且从对方的态度看,傅律师学历很好,在业界地位不低。 这个时候,柳先生派出去的涂助理,终于把西点和奶茶买回来,傅律师和柳、古二位先生,竟在不约而同地,叫珍卿坐一旁吃着喝着,余事就看他们来办。 接下来的过程,就是傅律师和对方人员的表演时间了,完全不需要珍卿插嘴。 珍卿像个花瓶一样,默默地观摩完了全程。 而傅先生的言谈,一改在珍卿面前的庄重平和,完全变成不苟言笑的职场派头。 他这一会儿说话看人,都是一种劲煞煞的派头,给人很不好惹的即视感。 书局方面的那位霍经理,一直致力于把版税压低,有时候他们的张律师,话有不到之处,他就跳出来大声补充反驳。 但珍卿的傅律师,一会儿讲作品作者的巨大潜力,一会儿又说书馆的办事效率低,一回回有理有据地,把霍经理的气焰杀下去。 听他们针锋相对地论了半于,珍卿颇感庆幸地想,请个律师真的太有必要了。 她不懂出版行业的事,这里面很多细节,都需要在合同里事前约定好,要不然以后容易扯皮,她的利益也得不着保障。 经过一番唇枪舌战,合同最终谈下来以后,很多细节,都朝着有利作者的方向改进了。 这些连环画集在一起,做成单行本之前,最初会在儿童画报上连载。 在儿童画报上连载的话,同本书上还有别人的作品,珍卿作为作者得的版税会相对较少,只有3%。 倒是连环画单行本的版税率,惊华书局这一方,原本在合同拟定的条目中,愿意给到她百分之十一。 说起来很奇怪,这个百分之十一,比傅律师推测得还要高。 但傅律师经过一番拉锯站,最终给她争取到百分之十五,珍卿觉得傅律师好牛好牛。 而且还不是说,以后惊华书局印她这本连环画,都一直只付百分之十五的版税。 新修改的合同里约定了,百分之十五的版税,是限于前三集连载完了以后,他们书局印的前一万单行本。 这前三集的连环画单行,以后如果在市场上卖的好,珍卿作为作者,还能要求加收版税。 当然,如果卖得不好,那又是另说了。 等合同落定了以后,天都快要全黑了,儿童画报的人们,一直殷勤地把珍卿送到惊华书局楼外。 珍卿站在台阶上,跟书局人员礼貌道别,一边跟傅律师说着话,一边分神寻找车夫黄大光。 一直等在外头的车夫黄大光,连忙拉着车子跑上来,瞅了瞅送珍卿出来的一伙子人,又瞅了瞅瞧着眼熟的傅律师。 他实在搞不清五小姐,这一两天都在忙什么事。 她午后说进去买点书,一去去了两三个钟头。 现在好容易出来了,却又惊动这些多人来送她。这五小姐到底弄得什么名堂啊。 不过,这也不是他管的事,他就直接问珍卿:“五小姐,你还去哪儿啊?” 珍卿猛想起来一件事,就让黄师傅向前面走一点,她要跟傅先生说一会儿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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