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杀死他!(一) (第2/3页)
国如此不禁打,这么快就被大宣国攻占。而沃斯的粮食还没有筹备齐整。洪亮刚一到边境就得知沃斯国的大军已开始在边境集结了。 由于洪亮一马当先地入驻东伦,使得楚清派出的十五名密探直接随着大军的移动,顺利重新联系上了东伦的北部据点。也因此,当洪亮刚抵达边境,就接到了来自当地密侦司的情报:沃斯国派出五万骑兵集结于谷口。 由于这条防线就是以山脉作为依托的,所以沃斯国进攻东伦必然要通过这个椭圆形的谷地。 沃斯国是马背上的国家,军队都是骑兵。大宣国是平原国家,平原的气候虽然可以种出很多高产的作物,却偏偏不适合马匹生长,所以,大宣的战马全靠从东伦和沃斯走私过来的。 虽然洪亮手下有两万骑兵,但是从数量上就无法与沃斯的骑兵抗衡。而且山地作战,战车和重甲兵的优势体现不出来,所以这次十二万兵马皆是轻甲。 沃斯的骑兵洪流般涌入谷口,只见滚滚黄尘中,数千铁骑口中呼叫着“hurree!(冲啊)”策马狂奔,顺着谷地边缘边撒开了队形,同时扬弓搭箭,只用两腿的力量控制马匹,在疾驰中射出一轮箭雨;同时中间冲进另一队骑兵,一片长矛被他们高高扬起,带着破竹之势直直冲锋。 大宣的骑兵迎头而上,手中的长矛也直直指向了沃斯人!他们身后是整齐的步兵弓箭手,一声“放!”的指令,斜指天空的箭矢冲天而起,经过谷地上空,纷纷下落。 沃斯骑兵的马速更快,而且队形并不整齐,因此并没有受到太大的伤亡,反观大宣这边,由于沃斯骑兵先头进来的两队骑兵以骑射的方式发出的箭矢,数量虽不及大宣,可给大宣步兵造成的伤害面积却很大。 平原国家的军队,由于在骑兵这方面是短板,因此特别强调战阵。因而大宣步兵整齐划一地位于骑兵后方,反而大面积受到了箭雨的攻击,一轮就倒下了五六百人。 此时,双方的骑兵已厮杀在一起,大宣骑兵的长矛深深刺入沃斯骑兵的身体,尔沃斯骑兵的长枪也毫不示弱,凭借马匹的冲势和沃斯人高大的体魄,枪枪入肉。 沃斯国的长枪枪头下方有一个钩子,长枪刺出,击杀一名士兵,收回时再一勾,又会把另一名士兵勾拽下马。沃斯的武器并不单一,除了长枪,还配置了近战武器——环首刀。 这种刀轻便犀利,而且小巧易携带,劈砍时不易折断,而且破甲功能奇佳。这环首刀的刀身具有一定的弧度,在马匹疾驰的速度下即便劈砍,也不会因为冲击力而震飞脱手,而刀砍入肉后也易于抽离。 两支队伍第一次对冲,大量的骑兵就纷纷落马。痛苦的呼号响彻了山谷,山谷中回旋着血腥刺鼻的风,地上的黄沙已成为褐色的血泥。 骑兵倒下空出的地方,被后面的大宣步兵立即填补,不让沃斯的骑兵有更多的驰骋空间。 可是步兵对上骑兵,那是在用血肉之躯阻拦铁蹄。瞬间,成片成片的士兵被践踏于马下。尽管大宣步兵及时变换队形,依旧不能降低减员的速度。 洪亮看得心焦不已。这么大的伤亡,眼看士气就萎靡了!洪亮大喝一声:“冲!”就提刀上马。“将军!”亲卫们阻止不住,只好驱马紧随。 沃斯今天率军的是沃斯王第九子卓罕,也是沃斯最喜欢的儿子。因为这个儿子长得最像他,力气最大,骑射也最好,被誉为呜呼和斯阿哟亏巴特尔(不怕死的勇士)。 此时的卓罕正狞笑着一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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