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祸(二)--不读诗,无以言 (第4/4页)
。 谢公早亡,若知北朝有知音如此,又当,何感? *************** 谢康乐可能是冤枉,但苏胡子,他倒真是不折不扣的活该。 元丰二年,九月廿三,大宋御史台“乌台专案组”的官员们正在紧张的工作着,细读一篇又一篇正在被不断发现、收缴来的文稿,室内摆满了书架和典籍,每名官员手边还都有很高一堆,每翻一页文稿,他们就会停下来,蹙眉苦思,或者迅速的打开一本书检阅,若有所发现,就会在一边高兴的低声呼叫着,一边很快的作出摘录。虽然已经入秋了,但高强度的工作,高度集中的注意力仍然使他们的额头都为细密汗珠覆盖,时不时,还会出现这样的低声对话: “这大胡子,用个平易些的典故会死么!” “你能遇到僻典就该偷笑了……上次那首诗,我们是连佛典道藏都查过了一遍也没找到出处,只好拉下脸去问他,结果你猜胡子怎么说的?” “他怎么说?” “是他自己编的!” “%^*#$%!” 就在这样的环境中,突然,有人惊喜的高叫起来:“哈哈,我找到啦,找到啦,大胡子用的是诗经的典故,这家伙,他把当朝相爷们全都骂进去啦!” …… 很快,面对审讯者的逼问,苏轼悻悻的承认,他们,又找到了一把小飞刀。 次韵黄鲁直见赠古风二首 “佳谷卧风雨,莫秀登我常。陈前漫方丈,玉食惨无光。大哉天宇间,美恶更臭香。君看五六月,飞蚊殷回廊。兹时不少假,俯仰霜叶黄。期君蟠桃枝,千岁终一尝。顾我如苦李,全生依路傍。纷纷不足愠,悄悄徒自伤。” 这首诗的问题出在那里呢?最后两句:“纷纷不足愠,悄悄徒自伤”。 《邶风*柏舟》:忧心悄悄,愠于群小。觏闵既多,受侮不少! 苏轼化用《诗经》,藏“群小”于文内,骂众臣于无形,算得犀利,只可惜,宋朝是一个文化空前发达的社会,就算在“奸佞”阵中,也不乏一流的大文人大学士,这把飞刀虽然隐蔽,却到底还是被找了出来。 *************** 以《诗》获罪者中,案主名气较大的,除谢苏外,还有薛道衡之“鱼藻”案,张商英之“嘉禾”案,吴元美之“鸣条”案等,但三人事情分别记于《文祸—若个才人真绝代》、《文祸--党争:王与马》和《文祸--临安十八年》中,此处且不展开。 ……不过,张缙彦之“将明”案,倒是一定要说说的,盖斯事非止可怜可笑,更足见两代文治之别。 说起来,能以《诗经》治罪,其实也非易事,能拈出个中机巧的,也必是饱读诗书,更能融会贯通的学人,唯至入清,却变了样子。 清顺治十七年,“甄三品员”,时任浙江左布政使的张缙彦被都察院左都御史魏裔介所劾,罪为“缙彦序正宗诗曰‘将明之才’,其诡谲尤不可解。”就是说:主子哪,姓张的给刘正宗诗集写序,夸他是“将明之才”哩!这个心意,太阴险太狠毒了哇!奴才实在看不下去了啊啊啊啊!啥,主子您说汉官可自称“臣”?别介啊主子,我虽然不幸长了一张汉皮,但里面裹的,可实实在在是颗满心啊!您看这膝盖里面,他连骨头都没长啊! 这个事情的前后背景要详细展开,那要从顺治年间汉官的南北党争讲起,此处不赘,只解说这四个字。 “将明之才”里,“将”和“明”是两个独立的动词,一指执行,就是执行力。一指辩明,就是判断力。两字连用是个专有典故,专指“辅佐皇帝的英才”,如汉诏中,就有“有司无将明之才“的责备。它的出处呢,在《大雅*丞民》,张缙彦此语,无非是小拍一下刘正宗的马屁,用典古雅,可说水平不低。 ……但,可惜,典虽不错,时代却错了! 清帝及诸议政王大臣虽然无学,却偏生认得一个“明”字,却偏生最忌这个“明”字! “将明”两字虽不解,却能自作主张,“将明”者,“扶明”也! 饶是张缙彦为自己百般辩解,议政王大臣会议还是定谳曰:“诡谲言词,作为诗序,煽惑人心,情罪重大!”以为当死,顺治“宽之”,抄没家产,流宁古塔。 按张缙彦原非正人,他于明任兵部尚书,明灭则归顺,顺败而从清,仕三朝而不知耻,虽横死而不足怜,所堪叹者,前人蒙《诗》祸,是以文藏典,以典获罪,清人蒙《诗》祸,却是以典作文,以文见杀! ……此何世也! 孔璋破题于西元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一日 草成于西元二零一零年六月九日 (补充说明,关于杨恽之死,其实还有其它说法,如宋洪迈即认为:“予熟味其词,独有‘君父至尊亲,送其终也,有时而既。’盖宣帝恶其‘君丧送终’之喻耳。”,认为他乱说“君丧送终”之类的话,触了宣帝霉头。不过,这只是影响较小的一家之言,且为后出,故不取信,且录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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