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明_第101章 大生产大互市(上)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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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1章 大生产大互市(上) (第1/2页)

    不管是真言还是假言,能劝人向学的就是好言。经过万磊的一翻忽悠,道跟科学合为一体,研究科学就是研究道。如此一来,七小道士除了赵雪儿之外,其他人都变成了最听话的学生,万磊怎么填他们就怎么受。

    赵雪儿之所以没变成“鸭子”,是因为她身上猴性不改,教室里才坐了两天,就找几种理由迟到早退,最后干脆就不来了。万磊也懒得理她,毕竟学习靠的是自觉,强求不来的。像她这种居家“道士”,对道教复兴没啥紧迫感,只是对武艺深感兴趣。

    当然,万磊不会因为谁不用心向学就歧视谁,所谓术业有专攻,行行出状元,作为保镖,赵雪儿还是称职的,万磊把她留在身边,也是当保镖来用。

    转眼间,烟花三月就过去了,春耕已经结束。四月里春光明媚,到处都是花红柳绿。在万磊的带领下,七小道士组成郊游团,前往渤海湾实地考察盐场生产,一起走马前往的还是顺天府上下各级官员,可见对盐场生产的重视程度。

    盐,作为生活必须品,在明朝是受官方专卖产品,盐税历来是中原朝廷的一大收入,所以管制很严。但海水就在那里放着,不晒白不晒,不卖白不卖,所以很多人都看上了贩卖私盐这条发财之道。

    根据经济学的理论,垄断必然造成行业的退化和官僚化,明代盐业也不例外,老百姓只要花三分之一的价钱就可以买到比官盐好得多的私盐。而为了严格控制这一行业利益,历代封建政府,无论是汉、魏、南北朝、隋唐、五代十国、宋元,也不管他们治国的方法是道家、儒家还是法家,在对这一问题的处理上,他们都遵照了韩非子的理论。

    这一理论认为:老百姓明知去河里捞金要处死刑还要去干,是因为存在着侥幸心理,所以要加大处罚力度。所以,对待贩卖私盐的处罚也是不断的加重,到了隋唐时期,贩卖一石私盐就要处死刑,明朝也没用了唐制,用酷法禁私盐。

    不过话又说回来,不管是什么社会,有百分之十的利润,人们就会蠢蠢欲动;有百分之百的利润,人们就往乎所以;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那就敢冒杀头的风险。

    盐的生产成本可以忽略不计,卖价却比肉还贵,甚至有些内陆地区炒到一钱银子一斤盐的地步,利润远远高过百分之三百,所以任朝廷怎么用酷法,也无法禁绝贩私盐这种违法犯罪行为,这就好比是离离原上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另外,敢顶风贩私盐的“奸商”,大多都有官家背景,官商狼狈为奸搞走私,朝廷更是没法禁绝。

    顺天府作为“自治府”,不对百姓收取赋税,不过盐铁这两项业务还得官办垄断,因为官俸和军饷还得从这里出。当然,顺天府就几十万人口,一年也吃不了多少盐,用不了多少铁,靠内需是供不起庞大的军费和行政开支,所以必须扩展销售渠道,挣外面的钱来贴补用度。

    所谓的扩展销售渠道,其实也是搞走私。当然,万磊暂时没有向山东山西河南等附近地区贩私盐的意思,他已经把眼睛盯到了北方的鞑靼市场,打算跟蒙古人开互市做买卖,所以必须加大食盐生产,毕竟要做买卖也得有商品出售啊。

    其实,要说起明朝与蒙古的关系,那真是一笔笔血帐。自明朝开国以来,蒙古这个邻居就始终让大明头疼不已,打仗无数次,谈判无数次,打完再谈,谈完再打,原来的元朝被打成了北元再从北元被打成鞑靼,可是不管怎么打,就是没消停过。几十年打下来,蒙古军队从政府军、正规军被打成了杂牌军、游击队,但该抢的地方还是抢,该来的时候还是来。

    这倒也不难理解,本来在中原地区好好的,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全国各地到处走,作为四级民族制度中的头等人,日子过的自然很不错。但是好日子才过了九十几年,平地一声炮响,出来了一个朱元璋,把原来的贵族赶到了草原上去干老本行――放牧!整日顶风和牛羊打交道,又没有什么娱乐节目,如此大的反差,换了谁都不甘心啊!

    更严重的问题在于,蒙古人没有自己的手工业和农业,经济结构严重失衡,除了牛羊肉啥都缺,就算想搞封闭自然经济也没法搞起来。想拿东西和明朝换,干点进出口买卖,可是人家不让干,这也容易理解,毕竟经常打仗,谁知道你是不是想趁机潜入境内干点破坏活动,所以大规模的互市生意是没有办法做起来的。

    该怎么办呢?需要的、缺少的东西不会从天上掉下来,也不能通过做生意换回来,活人不能让尿憋死,那就抢吧!

    你敢抢我,我就打你,于是就明蒙两边上演全武行,你上次杀了我父亲,我这次杀你儿子,仇恨不断加深,子子孙孙无穷匮也!

    在这种明蒙相互仇杀的状态中,朝廷更是不会跟蒙古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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