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 第46节 (第3/3页)
状态了? “兄弟,你就是太实诚了。这还不容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年轻人可以用他们父母或者爷爷奶奶的名义买(租)养老房。具体谁在里面住,没人管。 还有其他风险不?”兰姐笑道。 “嗯,如果想把风险降到最低,那么收取的费用构成上也可以想一想。法院一般只会判令返还租金,其他费用就比较复杂了,不一定会支持返还。”方轶道。 按照他的想法,能够租别墅“养老”的主儿,绝对不是吃了上顿没下对顿的普通老百姓,既然他们有心以租代售要这种房,钻政策空子,那自己也不用心存怜悯,维护客户的利益才是第一位的。 有句老话怎么说来着:吃谁的向着谁。 “哦,我明白了。这就跟我们卖房差不多,什么排号费,签约费,律师费,装修费,这个费那个费的,就是把成本拆开了,想让人家觉得房价可以接受,玩的小把戏。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回去我跟他们说下,除了与对方签订的合同外,再加上几份服务协议,将对方支付的费用分成租金、服务费、签约手续费、律师费等。 即便租赁合同将来被认定为无效,我们也能少退点钱。兄弟,律师见证这块你做吗?就是签约见证,到时候我把这块的律师费都给你。”兰姐道。 方轶急忙摇头:“我不做见证,再说了律师见证一般都要两个律师一起做。我一个人也做不了。” 他可不想趟这浑水,外一出了事,牵连上自己就不好了。再说了,这业务没什么技术含量,律师费高不了,高金兰是所里的客户,真接了这活儿,所里也只给自己百分之二十的提成,还得两个律师分,风险可全都得律师承担,风险与收益不成正比,还是算了吧。 方轶怕兰姐再提见证的事,急忙转移了话题:“兰姐,我也只是给您提些建议,风险还是有的,您可得想好了。” 第104章 不服高人有罪啊! “没事,我早就想好了,只要不坐牢,都好说。做生意就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好几十栋别墅摆在哪,不赚钱,风险更大。 再说了,以租代售的事是合作方提出来的,我不过是提些意见,又不实际参与项目运营。只是个公司股东而已,法人都不是我的人,我怕什么。”兰姐大咧咧道。 “那就好!”方轶嘴里说着,心里却想:兰姐果然是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过的人,把事情想的透透的,即便真出事也牵连不到她身上,房子卖出去了还能捞到好处,不服高人有罪啊! “对了,还有个事,前段时间我有个朋友因为合同诈骗被警察抓了,他也是搞房地产开发的,被市中院判了十五年,我觉得他挺冤的。 之前一审的时候,他媳妇从京城请了一位律师,那律师我见过,挺有派头的,一过来就要吃要喝的,还要大保健,信誓旦旦的说这种案子他处理的多了,没什么问题,结果我朋友还是被判了,他媳妇对那律师挺不满意的。你要不要试试?”兰姐道。 她觉得过来咨询法律问题,人家方律师又是解答又是出建议的,自己不意思意思不太合适,给钱吧,几百块咨询费拿不出手,不如介绍个案子给他,能不能做就看他的了。 如果方轶真能接下这案子,把官司打赢了,说不定日后自己还能捞上一把,帮人即是帮自己。兰姐认定方轶是有本事的人,对于有本事的人她是一定要笼络的。 “好啊,不过我得先了解下案情,如果确实有机会,我再接。要不然不仅有损我的名声,对您这个推荐人也不好。”方轶道。 在他看来,这种中院判的刑事案子,一审判了十五年,二审能把刑期减下来就是胜利。想翻案那基本上可能性不大,现在的法院执法水平还是很高的。 “我明白,你办事妥当。你等我信儿。我让他家里人直接联系你。”兰姐道。 送走了兰姐,孙主任将方轶叫进了办公室,询问高金兰来所的目的。方轶跟他说了以租代售的事,却留了私心,没提兰姐朋友刑事案子的事。 之前他把赚的钱大部分都给了前妻,手头有点紧,想着如果这个刑事案子谈成了,最少也得收个大几万块,百分之六十的提成可是很诱人的。之前云梅的房产案子就是这么处理的,也没见孙主任有什么反应。 孙主任也没多想,就是觉得高金兰一趟一趟的跑来咨询问题,也不给点好处有点不够意思。 看着方轶离去的背影,孙正义觉得每次高金兰来都找方轶不找自己,这事有点不太妙,如果那一天方轶去了别的律所,盛丰集团可就不再是自己的碗中肉了,指不定那天变成水中月。 在方轶加入正义律师事务所之前,他曾让赵忠诚和褚怀陪他接待过高金兰,但是人家根本看不上这两块料,有什么事都是直接联系自己。 孙正义叹了口气,走一步看一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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