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_律师本色 第254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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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本色 第254节 (第2/3页)

月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金利的案子又不是什么复杂案件,按照方轶的推测,案子应该已经判了,金化鹏此时找过来,有可能是想咨询下,委托二审。

    “判了,法院认为我儿子金利进入对方家里行窃,并杀害他人,构成故意杀人罪。

    鉴于我儿子是在校学生,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而且我们已经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最后判决我儿子金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判决书。”金化鹏说着拿出了一份刑事判决书递给了方轶。

    方轶接过来看了一遍,惊讶道:“这是去年年底判的,现在已经过了上诉期了?你们提上诉了吗?”

    “我们没提上诉。”金化鹏道。

    既然已经判了,又没提上诉,都这么长时间了,方轶想不出对方找自己想咨询什么。

    “那您来找我想咨询什么问题?”方轶疑惑的看向对方。

    “我们没上诉,但是检察院以我儿子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极其残忍,一审判决量刑畸轻为由,向省高院提出了抗诉。”金化鹏道。

    “二审开庭了?”方轶问道。

    “早就开过来,判决都下来了。

    二审法院认为,我儿子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

    虽然我儿子认罪态度较好,我们家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但不足以从轻处罚,应依法从重惩处。

    最后改决我儿子金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说着金化鹏又拿出一份判决书,递了过去。

    方轶心中这个气,就不能一次性把所有的判决书都拿出来吗?

    “二审都判完了,这案子恐怕我爱莫能助。”方轶道。

    好家伙,都已经到了这地步了,还找律师有啥用?方轶实在费劲,不知道金化鹏到底是怎么想的,难道想让律师帮着你穿越回去?

    “哎,我听律师说,现在案子已经报上去了,准备进行死刑复核,我想跟您咨询下,还有没有什么办法能留我儿子一条命?”金化鹏问这话的时候,自己都没底气,显然他对此事也不抱希望。

    “这个……我还真没办法,除非……”方轶犹豫了下说道。

    “除非什么?”金先生的双眼瞬间散发出了五彩光芒,仿佛看到了希望一般。

    “《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如果您儿子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最高院有可能会留他一命。”方轶道。

    “您的意思是……”金化鹏立刻来了精神。

    “我可什么意思都没有,只是告诉您什么样的被告人才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方轶立刻解释道。

    好家伙,只是简单的咨询个法律问题,回头再给自己弄个教唆犯罪的嫌疑,这风险太大了,不值得!

    “对,您什么意思都没有,我是来咨询的,您是解答我的咨询。欧阳经理,我想跟方律师单独聊聊,您看……”金化鹏看向一旁的欧阳杰。

    “你们聊,正好我要找马律师聊个案子。金先生,您跟方律师聊完打电话给我哈。我送您回去。”欧阳杰很识趣的起身离开了会议室。

    待欧阳杰出去后,金化鹏看向方轶:“方律师,您别介意哈。我想跟您再咨询下,什么样的精神病人才符合您刚才说的要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个……我不是学医的,无法给您准确的答复。但是从立法原意上看,对《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精神病人应包括司法精神病学中所说的精神障碍或精神疾患。

    据我所知,医学上所说的精神病,除了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性精神病、偏执型精神病等这些明确诊断的精神疾病外,还包括癔症、强迫症、焦虑症、人格障碍(又名变态人格)、性心理障碍(又名性变态)等。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行为人是否患有精神病,患有何种精神病及其轻重程度,有无刑事责任能力,需要经过司法精神病学专家鉴定和司法人员审查才能确认。”方轶解释道。

    “哦,方律师,不瞒您说,我们家有精神病家族史,金利他爷爷,也就是我父亲就患有分裂型人格障碍,去京城治疗过多次一直没治好。

    我也有同样的精神病,只不过一直在吃药,没有那么严重。金利曾经也出现过相同的症状,我们一直瞒着没敢让人知道,怕影响孩子的发展。这个算不算?”金化鹏犹豫了片刻说道。

    听他说完,方轶立刻向后坐直了身体:窝草,我要是说不算,他会不会翻脸掏出刀子跟我拼命啊!

    “算还是不算,我说不好,从律师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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