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_律师本色 第411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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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本色 第411节 (第2/3页)

层有关系,被保了下来,没有被开除。后来因为名声太臭,被派来了国内任职,想让他过渡一段时间后再调回国去。

    朴永正来到国内任职后,自觉地山高皇帝远,集团的那帮老家伙管不到他,在沉寂了一段时间后,又犯了老毛病,而且胆子越来越大。

    半年前,公司有个项目比较急,项目组成员加班到很晚,朴永正垂涎项目组内一名刘姓女员工已久,便让人为项目组准备了夜宵。

    晚上十点多,项目组人员陆续结束加班回家,他特意将小刘留下,并叫去了他办公室,说是项目文件有个地方需要修改下。

    当小刘走进办公室后,朴永正突然关上了门对她进行猥亵,小刘为摆脱他的无理纠缠,借机走出办公室。

    朴永正不死心,尾随其后,在经过休息室时,强行将她拽了进去。小刘奋力反抗,朴永正对她进行连续殴打,强行将她的衣服、裤子扒光,使用暴力手段与她发生了关系。

    朴永正心满意足后,为掩盖其罪行,往小刘的裤子口袋内塞了一千元。

    小刘虽然看起来比较文弱,但却是个倔脾气,她离开后立刻报了警,警察见她身上有伤,便将朴永正传唤到派出所。

    此后不久案件移送去了检察院,检察院以朴永正犯强奸罪为由向法院提起公诉。

    朴永正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以自己不是本国人为由,称法院没有管辖权。

    “没有管辖权?!这位老朴同志是不是脑袋被驴踢了,以为自己生活在清朝?”方轶笑呵呵道。

    “说的就是,根据属地原则(或称领土原则),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者,一律适用本国刑法的管辖原则。法院是有管辖权的。

    我去看守所会见时,把法律规定都告诉他了,但是那个朴永正是一根筋,就要提管辖权异议。我心想那就提吧,咱也不能拦啊,这是人家的权利。

    最后法院裁定,驳回了他的管辖权异议。

    后来他又提出,他的行为不构成强奸,是飘唱,而且给了一千块钱。但是根据在案证据显示,被告人是在被害人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强行与她发生的关系,而且被害人身上有多处殴打造成的伤痕。被告人身上也有伤,是被害人抓的。

    我只能给他做罪轻辩护,其实对于这种货,说实话我是真不想给他辩护,但是委托方出的律师费又比较高……我这心里也挺拧巴的。”宋辉有些纠结。

    是呀,现实与理想之间总会有很多沟沟坎坎,有的时候不得不妥协。

    “最后怎么判的?”方轶给他倒了一杯茶水,问道。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朴永正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根据《刑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的规定,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赃款人民币一千元依法没收。

    一审法院判决后,被告人不服,以其属于嫖娼的违法行为、而非强奸罪为由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了他的上诉,维持原判。

    我刚把判决书拿回来。”宋辉回道。

    “行啦,你也不用太往心里去。咱们律师有咱们律师的工作,只要不昧良心就行。咱们不是为了让他脱责,而是为了让他受到公正的审判。

    从情感上讲,我觉得法院判的轻,这种货就应该让他去做太监。但是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们又不得不理智的对待每一个案子。

    虽然对很多案子,我们也很上头,也想指着被告人的鼻子大骂一顿,踹两脚,但那不解决问题。”方轶规劝道。

    第896章 这活儿值得干!

    “老方,你不用劝我,我都懂。调整下心态就好,没事。”宋辉点头道。

    “对了,你进入团队也有段时间了,我前段时间一直忙着处理转所的事,也没找时间跟你聊。你觉得咱们团队有哪些地方做的不够好,需要改进?”方轶诚心诚意的问道。

    “其实我觉得都挺好的,你没转过来之前,我们每周五都开内部会议,探讨案情。而且大家的关系处的也不错,没有勾心斗角。都挺简单的。”宋辉回道。

    “就没有什么需要改进的?”方轶盯着他的脸。

    “你真想听?”宋辉想了想,犹犹豫豫道。

    “真想听!虚心使人进步,你们不说,我这一天到晚的瞎忙活,去哪知道啊!”方轶说道。

    “那什么,要不你把基本工资往上调调?”宋辉笑呵呵的看着他说道。

    “要不咱们还是聊聊月球移民的事吧……”方轶开始东拉西扯起来。

    “你瞧你,这可是你求着我说的。”宋辉跟方轶比较熟,所以才敢这么说:“真的,万老板把队伍拉过来后,给大家涨了基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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