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少爷摆烂后攻了残疾大佬 第37节 (第2/3页)
公而言,为祖国教育事业做贡献,每个企业家都义不容辞,于私而言,是积德行善,而且可以免税。” 余鹤双目失神:“......” 还能这样? 傅云峥看着余鹤呆呆的样子,被余鹤按住的手不由轻轻一动,余鹤猝然一惊,被烫着般猛地松开傅云峥的手。 余鹤回过神:“那也不用你捐实验室。而且我也没想去奉大读书,只是他们中医学院......总之你别管了。” 傅云峥略一点头,把手机还给余鹤:“那你什么时候想念书告诉我,国外也有几家大学不错。” 余鹤倒回床上,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以后再说吧,我现在就想和你呆着。” 傅云峥忍俊不禁,笑意从长眸中潋滟而出:“因为我不管你是吧。” 余鹤在床上打了个滚:“嗯,和你在一起,就算各作各的事,不说话,也比自己呆着有意思。” 已经快到吃午饭的时间,余鹤却忽然生出几分困意,他脱掉衣服钻回被窝里,皮肤直接与棉质床品接触带来愉悦地触感。 余鹤哼唧一声,裹紧被子闭上了眼睛。 傅云峥什么也没说,只是替他拉上来窗帘。 余清砚到云苏已是下午四点。 出门前,余鹤从衣柜里翻出件短款羽绒服,白色的。 余鹤套上羽绒服,对傅云峥说:“跟他们说下次别买浅色,不禁脏。” 傅云峥将手里的书放下,说了三个字:“难伺候。” 余鹤拉羽绒服拉链的手一顿,狐疑地望向傅云峥。 傅云峥漫不经心地拂过书册封面上的烫金字:“自已懒得挑,设计师帮你选还挑三拣四。” “设计师选的那些也不实用啊。”余鹤把拉链拉到头,反手把帽子扣上:“我又不去拍时尚杂志封面,随便选点简单的款式就行。” 余鹤越过那些极具设计感的羊绒大衣,选了保暖的羽绒服穿,再往下是灰色抓绒运动裤、篮球鞋,一身最寻常不过的装扮。 随便从学苑路开车路过,十个男大学生里八个这么穿,然而余鹤身高腿长,蓬松的羽绒服穿在身上也不显瘫肿。白色是非常挑人的颜色,但耐不住余鹤颜值抗打,还是那种能直接拉去摄影棚拍封面的好看。 再普通的衣服也盖不住余鹤身上那股扎眼的意气,在人群中看到就能让人眼前一亮。 有些人就是随便穿也比别人精心搭配的有气质。 在样貌和气质上,余鹤属于老天爷追着喂饭吃,最气人的是,余鹤不以为意,真心实意觉得这没什么,从没有任何要把谁比下去的意图,这比蓄意为之更可恶,这也是余鹤招人恨的原因之一吧。 傅云峥对余鹤口中的‘随便’不置可否。 “晚上回来住吗?”傅云峥随口问。 余鹤把帽子摘下来,眉心紧锁,很不信任地盯着傅云峥:“问这个干吗?想趁我不在找别人?”” 傅云峥无语地摇摇头,翻开书继续看,不再搭理余鹤。 从理性上来讲,余鹤分析傅云峥找别人的概率很小,但从感情上来讲,那怕是万分之一的概率,那个'一'亦是余鹤不能接受的。 不知不觉间,余鹤对这件事排斥的原因已经从担心失业,逐渐转变为对傅云峥的占有欲,在余鹤还没意识到的情况下,潜意识已经替他为这段关系增添了排他性。 余鹤很不放心地穿过玄关,在开门前又探头喊了一句:“我一会儿就回来啊。” 余清砚的车直接开进了庄园,就停在门口。 车里温度很高,余清砚只穿着米色高领羊绒衫,浅色的衣领包着尖下巴,看起来清秀又温柔。 上次见面时,余清砚身上略显浮躁的小家子完全沉淀下来,他的变化是如此巨大,仅仅半年时间就打磨掉了身上所有‘不够矜贵’的地方,硬生生将自己磨成了一块儿光华润泽的玉。 余鹤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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