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让你孙子吃乌龟 (第1/2页)
“方宝儿后颈上的青黑指印,及挣扎时损伤的手指都有文书备录。”春荼蘼清冷的声音再度响起,声音里没有任何感情,反而令人备加相信,“那仆人杀了方宝儿后,不想把把她扔到溪水中,因为尸体顺手漂流,容易被人发现。他干脆把尸体扔到一边,等着来喝水的野兽啃噬尸体。若能吃掉,自是更好,那就真正的毁尸灭迹了。他以为是在深山里,不会有人路过,很快就走了。偏偏溪下村的毛屠户之妻张氏,惯会爬山采药,深山老林是经常来的。她看到溪边有一具女尸,虽然很是害怕,但更爱慕其身上衣着的华丽,发饰的精美,再看看自己的荆钗布裙,顿时起了歪念,把自己身上的衣饰与死者对调。好在同是女人,她还保持着羞耻和良善之心,把自己的衣服给方宝儿穿上,以免她赤身露体。还放她放水,让她顺水漂流。” “那张氏为什么也被杀了呢,还死得身首分离这么惨?”这一回,是旁听席上有人问。不是杜衡,而是他身后的杜仲。当然,春荼蘼不会相信杜衡不暗示同意,杜仲敢开口。再看他一脸傲然和愤怒,好像春荼蘼口口声声污蔑了奉国公府似的,可春荼蘼却觉得他心虚无比。 当下,淡淡一笑,“据我猜,那仆人虽为自保,杀了方宝儿,但方宝儿毕竟是老奉国公曾经的妾,算是半个主人,而且是他逼*在先。正所谓做贼心虚,没有人做了坏事还能理直气壮的,所以他心慌意乱之下,杀人后就跑了。但半路,也许他想起这样做有什么漏洞,或者想从方宝儿身上取什么要紧的东西,于是当即折返。只是他回到溪边,发现尸体竟然不见了。他不知道之前张氏出现,并对换衣服、把尸体放入溪流的事,还以为当时心慌,并没有让方宝儿死透,惊怒之下继续追踪。很快,他发现前方有一个女人急行,身段和方宝儿相似,衣服正是方宝儿的。于是他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身,这次也没有打照面,直接抽出刀,对着那女子的脖颈,从后面狠狠砍下去!” 众人情不自禁的惊呼 ,连包县令和白敬远也不例外。只有杜衡和杜仲两个杜家人保持着镇静,只是脸色发白。 “同样,有仵作大人的验尸文书可以做证。”春荼蘼放慢了语速,一字一句地说,“张氏的头被砍掉,确实是从后部下刀。而当时,当那颗头滚出几步之远,面孔朝上,张氏应该还是愕然的神情模样,因为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杀,为什么会死得不明不白。那仆人看到了那张脸,却情知自己杀错了。可他连杀三人之后,也没有什么再可怕的,立即把那颗头扔到远远的树林里。没有头,确定不了张氏的身份。没有尸体,确定不了方宝儿的身份。抛尸于荒僻山林的枯井中,确定不了望尘和尚的身份。三个不确定,如何能把火烧到他身上呢?可他却不知道一件事,人在做,天在看,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方宝儿无意中遗落的那只红绣鞋,就像一团乱麻中最微小的线头,终究被人扯了出来!” 全场寂静,没有人出声,甚至很多人都摒住气息。人在做,天在看,多么惊悚的字眼。包县令也忘记问话,忘记拍惊堂木。春荼蘼说过,这是她的推测,这是她讲的故事。可一切的一切,都那么丝丝入扣,合情合理,关键处还有不少衙门能提供的证据证人和证言,这简直就是……就是事实。 好半天,啪啪啪的声音响起,却是掌声。 春荼蘼眯起眼睛,向人群中望去。那声音,自拥挤嘈杂之处而来,却清脆有力,通过人的耳鼓,直入人的心魂,振荡不止。而且,正是来自刚才屡有人故意插嘴之处。 不出意外的,人群情不自禁的向两边分开,自动闪出一条路来,所有人也都看向发出掌声的人。之后,满是惊叹。 那人二十出头的年纪,面如冠玉,虽比不上夜叉的俊美帅气,骨子里神祗般的尊重;比不上韩无畏阳光俊朗,暖阳般的气质;比不上康正源谦谦君子、温润如玉;比不上春大山高大英伟,眉目朗阔;甚至没有白敬远的儒雅潇洒,却看起来清贵而从容,通身大家公子的气派。那微笑之间,令人有如沐春风之感,兼之稳重大方。 他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不引人注目,但很标准的身上,穿着一件天青色书生袍,式样普通,偏衽广袖,但衣服的质料,腰带上刺着不显眼却繁杂的花纹,腰间垂下的玉佩,一见就不是凡品。头上戴着黑色幞头,发丝拢得纹丝不乱。脚下黑色薄底矮邦靴,是长安今年最流行的式样。总之,此人把低调的华丽这五个字,表现得十足十。 杜东辰!春荼蘼瞳孔微缩。实在想不到这号人物会突然出现,而且是隐藏在人群中,在关键时候现身。在看他旁边,低头垂手站着一个仆从。想必,之前那三声诘问,是出自此人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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