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2/2页)
子最为相似的那个,不得不说,谜题对他而言有着足够——甚至称得上致命的吸引力,像深不可测的漩涡,涟漪蹁跹,却直达地狱!他托着腮帮子,垂下眼睑,单手敲下几个字母。 【有事好说不要砸咖啡机】:……如果不考虑魔法系——好吧,我承认也有这种可能,你们什么情况下一个不算超级罪犯的犯人能够完全抹除存在痕迹,凭空消失且不再出现? 不考虑超能力者,也不考虑对方是什么特殊雇佣兵的情况下。提姆又看了一遍监控,女劫匪从监狱中逃脱,路过两个监控,在到达下一个监控点前消失不见。他调取了港口、哥谭大桥和所有出入哥谭的交通记录,什么也没发现。 她一定还在哥谭……但若真的是非常高明犯罪,又怎么会被轻易地捉到?或许她在哥谭有同伙,他需要推翻一下惯性思维…… 提姆打了个哈欠。睡眠,人生中宝贵的时光,经常性地被上供于拯救普通人、拯救哥谭以及拯救世界,困倦在他耳边哼着歌,被他一次又一次推脱到一旁…… 而看到消息的杰森:哼。 在杰森看来,提姆这问题问得就很弱智,他凭借这个就能推断,提姆德雷克必定至少48小时没合过眼了。 他噼里啪啦地打下一句话,诚然,这就是个用来吹水的群,分享美食、路边的猫猫狗狗以及达米安的丑照之类的,他犯不着去假定什么12345,提姆很明显也就随口一问。杰森的回答直白、随性而又不假思索—— ——“很简单,死人呗。” 之后就没了下文。 杰森也不在意这个,他收起手机,在翻找了一阵冰箱后花了几秒的时间决定出去买点物资顺便吃个饭。他不会知道自己的随口一句让原本打算去睡觉小红鸟再次喜提加班。杰森走出自己的安全屋,准备去附近的超市转转。 中途,他路过了一个书店,于是杰森就不免想进去看看,就像所有在爱好面前缴械投降的男人那样,他不觉得这是有多丢人的事情。这是一家刚开没多久的书咖,朦胧的温暖灯光与乌云密布的世界形成对比,视觉上的避风港为这家店在非高峰期吸引了不少客人,喝咖啡的上班族、带着笔记本的学生、还有企图在书店艳遇的青年。杰森在书架边上看了一圈,眼睛略过杂志、亚马逊畅销书、还有那些有着花里胡哨封面的烂译本,走过好几个分类后,最终停留在“文学”的书架旁。 他是个涉猎颇广的人,不过偏好终究是另一回事。偶尔杰森会想,要是他没遭那档子破事,也许大学会去读文学也说不定,然后这个想法就被他故作轻率地丢到一旁。他爱简奥斯汀不假,同时也会看点美国文学,海明威、菲茨杰拉德、福纳克、约翰·斯坦贝克之类……不过,这些都是另一个他生前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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