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精灵!? (第1/2页)
林登万盘踞的岛屿实际上位于布里斯托尔湾中,离陆地并不远。 往南越50公里就是康沃尔,往北面20公里就是德维得和格拉摩根。 离格拉摩根好像更近一点。 作为脑虫,不能天天就知道舔妹子。 虽然阿尔托莉雅确实美如画,皮肤确实光滑如丝,屁股确实…… 但女乃子,屁股都不是他颓废的理由,这样下去变成一条废虫该怎么办啊。 至于化为人形,跟阿尔托莉雅好好聊聊的话,他一直都不太敢。 毕竟阿尔托莉雅能摆好姿势让他舔,多半因为林登万是一条龙;被家里的猫咪舔来舔去的没什么好害羞的,但要是被汉子舔…… 妖妖灵! 万一把龙躯收入他的斯佩尔斯水晶里,现出人形,妹子不让舔了怎么办?没有福利固然痛苦,但得到福利后却失去则更加痛苦。 不过也不能这么一直瞒下去,迟早有一天要向阿尔托莉雅摊牌的。如果没了旧福利怎么办?那只能寻找新的了。 抱着“振作!重建虫群!寻找福利!”的远大目标,林登万开始拓展活动范围。 他登陆的第一站,就是格拉摩根南部的罗西利村。这村子位于海滨,离格拉摩根伯爵领的首府拉内里只有15公里。 “唔……这里景色挺不错的,不过在有人烟的地方变成龙有点显眼,要不收回龙躯,以人类的身份行走?” 随即,他就否决了这个念头。 也许变成人之后搞不好会更瞩目,但他今天出门忘带衣服了。想想大街上突然出现一裸男,你说瞩目不瞩目? 要变成人,他必须干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搞件衣服来。 “嗅嗅……嗅嗅……” 巨龙的鼻子非常敏感,如果风向正确的话,他能在几公里之外闻到猎物的味道。 而现在,他的猎物是……衣服。 “发现猎物!” 巨龙弯下身子,蹑手蹑脚的潜行于森林之中。在巨龙的脚掌上,长有猫科动物一样的肉垫,可以让林登万悄无声息的接近猎物,一击致命! 猎物更近了!他已经能看到那红色与白色交织的衣物了! 就是现在! 他加快了脚步,接着又放缓了脚步,悄无声息的潜到了森林边缘。只要他伸出脖子,就可以捞到那件衣服了。 很好,四下无人,就是现在! 优雅修长的脖子伸展,向前探去,准确的咬住了衣物。 “哈哈哈,大功告成啦!我真是一个偷东西的天才!” 一只脑虫、一只披着巨龙皮的脑虫居然在为偷东西沾沾自喜,这除了林登万这谐星也没谁了吧。 接着林登万就嗅到了一阵幽香。 这种香气实际上是灵长目人科动物的雌性荷尔蒙和信息素,平时主要储存在汗腺、乳腺和尿液中,她们自己都难以感觉得到,却多异性有着莫大的吸引力。 所以大家现在知道为什么有极少数的人喜欢和美少女玩彩虹圣水play了吧?人家要的就是信息素啊! 这些信息素往往透露了一个信息:发育完全,可艹,能艹。 当异性闻到这些信息素之后,呼吸中枢就会受到刺激,加速呼吸频率,为大脑充分供氧,最终引起兴奋。 要是在原始社会,那就是男的追,女的跑,追上了就“嘿嘿嘿”。当然,在文明出现之后就不能这么搞了,虽然往往还是男的“追”,女的“跑”,但追的方式文明多了。 过去得用两条腿追,现在得用玛莎蒂拉之类的经济基础追。 扯远了,总之林登万一闻就知道是妹子的衣服。 不过这衣服的款式有些熟悉啊…… 白色的上襟,红色的裙裤,还有长长的绷带…… 这不是巫女服吗?搞没搞错,这里是大不列颠喂,哪里来的巫女?设定都错乱了有木有! 可惜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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