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县大队的困境! (第2/3页)
万一伤亡太大,带着重伤员长距离撤退,会影响撤退速度。 如果能救出那五百多战俘。 这些战俘,大部分体力非常虚弱,基本上不可能跟上部队长距离撤退部队,要另外安排路线转移,并且需要准备热汤食恢复体力。 所以,需要提前准备一个后方,以安置伤员,准备物资,帮忙转移战俘等等···· 驻扎在辽镇的县大队,对周边村子控制力度非常不错,有完全控制的村村庄,指挥的人,他还认识,甚至比较熟悉,很适合作为后方。 第二个嘛··· 辽镇的县大队,总兵力有一百多号人,组建时间也比较长,带队的队长徐虎直能力也非常强,是个老红军,之所以没什么动作,是因为缺乏武器弹药。 如果,能给这伙人一批武器弹药,尤其是最适合县大队的二十响驳壳枪,辽县的鬼子肯定会非常头疼。 他仔细研究过合同··· 虽然陆老弟对申请武器装备和各种物资,限制比较多,但对于使用,以及损耗,就少了很多。 只有几条。 【任务申请的武器、弹药,结束后,需要进行统计,并计入下一次任务中】 【任务期间,武器、弹药的损耗、遗失等,结束后,需提供详细的数据统计,若其中有不合理数据,如大量损耗、转让、遗失等,并且未能找回,需提供合情合理的理由】 这句话意思很明确。 粮食等物资的使用,没有规定,他想怎么用怎么用,不按照申请表中的理由来,也没关系。 不管。 但武器弹药的消耗,损耗,遗失,就需要有一个合情合理的理由。 后面一条看似是限制约束,但实际上,反而是告诉了他,任务申请的武器,弹药,装备,是可以转让,甚至遗失的。 只要有合情合理的理由。 那么·· 以一些二十响驳壳枪,一些子弹,手榴弹,捷克式,让辽县县大队帮忙接收转移一些伤员,帮忙接应转移战俘,合情合理么? 还有, 在撤退的时候,为了尽快脱离鬼子的追击,把武器弹药丢给附近的友军,合情合理么? 以及, 在部队经历过一次激烈战斗,体力消耗巨大,伤亡惨重的时候,将武器装备分给兄弟部队帮忙阻击追击的鬼子,合情合理么? 不过,这些都还只是推测,具体是否合理,还需要一一验证。 “他娘的。” 想到最后,李云龙忍不住骂骂咧咧: “还真需要一个小秀才。” 识字还能勉强,但统计部队具体武器弹药消耗,这实在是有点难为李大团长了。 “旅长接下来肯定会给我派一个小秀才来。” “是不是···” “试着接触接触?先给点好脸色?” 李云龙陷入沉思。 小秀才很烦,很麻烦,只会教条行动,拖后腿,但他也知道,不是所有的小秀才都是这样,也有一部分小秀才能力很强。 而且,部队里确实需要小秀才,进行思想教育,文化培训,这些是确确实实能提高部队战斗力的东西。 至于合不合得来,总得试一试才知道。 而且最重要的是·· 【可与陆仁贾直接联络的,仅限独立团团长李云龙,以及独立团固定政委】 如果能有一个长期的政委,他能少很多麻烦。 ··· 与此同时。 旅部。 “这个李云龙··” 看着李大团长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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