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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等死的成人,介时穿着得体的奴仆们便会捏着鼻子如赶狗一样用鞭子驱赶他们。偶然也会有发善心的小姐扔几块小麦面包下去,不过,这年头有善心绝不是件好事。 裴多菲是贫民区里最常见的一类人,出生不明,未来也不明,从小混迹在妓/女马夫之中,为了生存下去不择手段。他白天乞食,晚上帮着同住的大姑娘们拉客,直到深夜连耗子都睡了的时候才有一刻属于自己的喘息时间。 可是裴多菲终究与其他人不同。因为他有一个像样的名字。 这小地方认字的人屈指可数。他*岁时靠着翻垃圾桶收获颇丰,不仅捡到了一册残破不堪的诗集,一本被寡妇遗弃的日记本,还得了贵族孩子偷扔的识字图书,裴多菲的名字就由那本诗集而来。油污染去了诗集的大多页面,却偏生把诗人的名字完整地保留下来——裴多菲·山陀尔,扉页上是一行断断续续的花体字:“……还不算太晚!愿意做自由人,还是做奴隶!你们选择吧……!” 八岁左右的孩子缩在墙角的垃圾桶后,他衣衫褴褛,饿得面黄肌瘦,脚下老鼠蟑螂游动,一只野猫就在阳台的铁栏杆上死死盯着他。而他借着街灯微弱的光,小小的手捧着于他来说格外巨大的诗集,正看得如痴如醉。 “是的……是的!”他的双眼比那野猫的瞳孔还要亮,时不时因为过好的诗句怪叫一声。 生活的重担,社会的黑暗过早地压在了他稚嫩的肩头,像个刽子手般一点点把他的天真与幻想从骨肉上剔除干净,逼迫他学会了欺诈,偷窃甚至效仿丑陋成人的模样卖笑恭维,揣测人心。 可是当他给自己取了名字之后,一切就又都不同了——他的生命在这本残破的诗集里发了光,他的思想脱出孩童的躯体,跃出贫民区的方寸之地,如上帝一样俯瞰整个国家。 “牛马般地生活下去,那是耻辱!”裴多菲念叨着这些句子,渐渐站了起来“让人民上天堂,让贵族下地狱!” 他看不懂“耻辱”这个单词,或者说他从未听人说过,此时的他尚不知“耻辱”一词光是说出来就是对贫民区朋友们的大不敬。可他看得懂“牛马”、“天堂”与“地狱”,这就已经足够了。 “没错,我们该向自由献出一切!” “自由!”小小的孩子握着拳头大喊。 楼上迎面泼下一桶臭水,刚刚睡着的老鸨站在窗前叉着腰破口大骂,夜猫被吓得转眼就跳进了垃圾桶。 裴多菲抱着诗集从墙洞钻了出去,他的手微微颤抖着。喝得烂醉的人满嘴胡话地在街上游荡,他灵巧地绕过他们,在路边随手扯了一束野花,向着天空一抛,大风立即卷着花瓣吹向未知的远方。 裴多菲望着远去的花,唇角缓缓上扬,露出了孩童特有的可爱笑容。 这是他在电影里的开端。 裴多菲是个孩子,可大多数时候他都不像个孩子。毛弥需要先把自己当成孩子,再去假装成一个大人,就像一个层层绕住的圈,稍不注意可能就要演成一个四不像。 寂静的片场,人们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吃蛋糕。这场演的是裴多菲幸运地从一个贵族夫人那儿讨到了一个香甜的蛋糕。 只见毛弥抱着蛋糕,警惕地环顾一圈,趁着没人注意自己,一路偷跑了一栋楼的楼梯间内。他乖乖巧巧地坐下,深深嗅了一下蛋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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