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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桌子人指着鼻子骂一下午,上十万的扬声器把六十五英寸屏幕后的不满放到最大,公司高层战战兢兢,连屁都不敢放一句,奚文柏放下面子,耐心和他们讨论战略计划,会议结束的时候,他才发现钢笔把笔记本戳破了好几个洞。 一群老巫婆,气死了。 奚文柏悲伤地想着,但公司里不能表现出来,他是老板,老板不能吃瘪,老板百折不挠,老板战无不胜。 于是下班前的半小时他就自己一人在办公室扎飞镖排解,下班后他冲到楼下想给小博士打电话,结果心有灵犀似的,一转身便拥有了心里想的那个他。 见到廖黎明,他就委屈得厉害。 “小博士,我们同居吧。”奚文柏偷偷咬他脖子,试图注入一种名叫言听计从的迷惑药剂。 “每天早上我送你去上班,我的时间包起来统统送给你,一秒不剩。” “城西堵车很严重。” “我们同居吧。” “老板你会得路怒症的。” “我们同居。” “早上要很早很早起来,老板你睡眠不够的。” “同居……” “明天我叫搬家公司,你帮我买下新牙刷,要和你一个牌子的。” 是不是一点都不虐!有点甜的 第12章 改变总是在不经意间发生的,像有的人拒绝粉红色,不爱吃蘑菇,但到了某个时间点,粉红色渐渐看着顺眼起来,也愿意上尝几口餐厅里的奶油蘑菇汤了。就在奚文柏浑然不觉的时候,“爱情”这东西扰乱原有的排位,悄悄挤到了金字塔的顶端。 他在午夜的情`潮里唤廖黎明的名字,一声又一声,身下人有时会应,有时不会,廖黎明伸手去揽他剧烈耸动的肩,勾上他腰的长腿不住晃荡,说不要了。 这三个字也令奚文柏头脑发昏,脊椎发麻。 白天的镜片夺去他眸子的七分美丽,只有在晚上,在浓重墨色的衬托下,星星才会生出万丈光芒,亮得灿烂又火热,即使廖黎明已经闭上了眼,窝进他臂弯里沉沉睡去。 奚文柏仍然没有困意,环着他想心事,感慨自己能够同时拥有白天和夜晚的廖黎明。 ——万一哪天,他不再属于他了呢? 这是一个可怕的想法,可怕到奚文柏情不自禁地箍紧了手臂。 他自觉有着超乎寻常的执行力,只要他想做成什么事情,便一定能够做到,比如年年满绩点,比如蝉联学生会主席,比如拿全奖,在高中时期,有一次他想开个小小的玩笑,发邮件给校委会提议下半年的化学课全由他来上,结果到了周一,一封措辞严肃的、盖着校戳的临时聘书就躺进了他的邮箱。 奚文柏可以掌控任何事,但他现在有些吃不准廖黎明。 廖黎明是漂亮和优秀的合集,他奚文柏看上的人,怎么可能没有别人在暗中觊觎。他在翻看小博士脸书的好友列表时,就发现了不少可疑人员,有的经常给他留言,说一些无痛关痒的屁话,有的接连给他冗长难懂的论文心得点赞,更有甚者坚持不懈地给他点了二百一十三个赞,廖黎明统共也就只发了这么几条状态。 点进去看那人的主页,除了偶尔的一些生活日常外什么也没有,但能从照片里看出经济条件不错,因为两个月前奚文柏没能买到的那块表出现在了他的手腕。 社交头像是一张没有焦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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