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姿英发的气势。而他身后的车队更是不一般。四匹宝马膘肥体壮,通体发红,项间坠着宝石朱缨璎珞;马车车身由金线龙凤刺绣的锦缎包裹,嵌金镶玉的窗牖被玛瑙珠帘遮挡着;车后跟着数十名侍卫,家奴,丫头人等,皆是昳丽不凡。总之,一眼望过,是非富即贵无疑了。 这么说,是遇到贵人了。 “我…好…饿”,苟延残喘的余风暗暗下了结论,生生喊出了一句话后又晕厥了。 “王爷,这……” “也没多远了,先拖回府上再做决议。赶路要紧。”说完便放下了帘子。 一路风尘仆仆,终于到了九溪城。城主伍若林安排了一个五进的合院,装潢气派,视野也开阔,用来做晗王府亦是足够的。 余风一直迷迷糊糊的,下了车,被人抬进王府时,稍睁了眼又险些被回廊垂挂着装饰的宝石闪了眼。饶是他曾也是个富二代,什么水晶钻石这些带点闪的石头没见过,但今天被闪瞎了这么多次,是真的很意外了。难道是饿极了就会产生如此之强烈的视觉效应吗?余风无言,只得把眼睛闭好。 昏睡时,余风感觉被人灌了几口滚烫的皮蛋瘦肉粥,烫得嗓子眼儿发疼,顿时惊起哇哇乱叫。那伺候的丫头被这一闹,倒像是她受了天大的委屈,碗摔在了地上,抽出衣襟的丝绢便掩着脸跑了出去。 这都什么事儿。 余风勉强下床,一脚就踩在了刚被打翻的皮蛋瘦肉粥上,还是滚烫滚烫的。 “嘶”,余风猛地抬起脚,倒吸了一口冷气。 这真他么都是什么事儿。 余风摸索着,给自己倒了杯茶水。他漱了漱口,左右看了下,似乎没有什么器皿能承接他的一口津涎,于是他又捡起刚摔在地上还完好的盛着皮蛋瘦肉粥的碗。 说起来,余风是很讨厌皮蛋的。 余风从小生在豪门,父母都是有头有脸的人,在事业上混得风生水起,也忙得热火朝天,大哥也早已外出求学。平日都是阿姨和管家照顾他。 余风小时候闷闷的,不似别的小孩爱闹,也不大喜欢说话,什么喜欢,什么不喜欢,从来都不说出口。 有一次,管家回乡探亲回来,带了一整箱的皮蛋,说是家里做的,好吃得很。于是,从这时候开始,余府的每一顿饭都有了皮蛋的身影儿,什么皮蛋瘦肉粥,凉拌皮蛋,豆腐拌皮蛋,辣椒皮蛋,只要是皮蛋,余府的厨子都能做出花样来。 一直到余风吃到铅中毒,余府就再也没见过皮蛋了。 余风倚坐在床上,手里把玩着床帘边装饰的珠坠。 所以,在余风痛失亲人和财产后,他就穿越了?可他还没来得及和叔父斗智斗勇以夺回财产呢。不过,把他救回来的这户人家似乎也非富即贵呢。 既然如此,余风决定要发挥自己二十一世纪新青年的智慧,帮助这家主人实现一个愿望以报这份恩情。 这样想着,余风心满意足地点了点头。 ☆、第二章 不虞 余风一个人坐在房里,开始觉得乏闷。他推开门四下看了看,竟一个人也没有,自己被恩人带了回来然后就放养了?或是说,那恩人贵人多忘事,把自己忘了? 余风这样想着,还是决定要出去看看。 正值炎暑时节,空气间弥漫着燥热的气息,院子里的小树丛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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