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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忧地说道:“老大,你想过跟方小姐去大理吗?” 以他的能力,出去找份维持生计的工作,倒也不是难事。 陈牧没直接回答,只是反问他:“阿依莎跟这身警服,选哪个?” 王韶峰抓挠着头,阿依莎对他很重要,但有没有超过这份警服,这个问题他倒没想过:“我不知道……” 陈牧迈着大步往前走,语气依然如故:“我也一样。” 不过至少还有两三月的时间,他不用去面对这个问题,这么多年在伏流乡,别的本事没学到,倒学会一招处世哲学:得过且过。 而回来的这些天,方琛几乎足不出户,就待在自己小黑屋做七彩簪的软化工作,修复工作求质不求量,其实想求也求不来,只能慢工出细活。 她忙了大半个月,只修好了绿色簪子的小边头部,这么算起来,四支簪子全修好,怎么也要一两年时间了。 这工作她肯定是完成不了啦,只能尽量去多做一些,尽可能为下一任接班人减少负担。 从早上九点到晚上十点,除了中间两顿饭,她几乎一刻没歇,直到做了酸性测试,需要几个小时后再换药水时,她才从修复室走了出来。 而此时厨房里还放着一大份锅包肉,那是赵平特意嘱托老李做给方琛的夜宵加班餐,老李做好怕凉了,还在上面包了两层毛巾。 又给方琛留了张小纸条:“趁热吃,不要加热,变软后就不好吃了,吃不完放着,我明天来了处理”,然后才下班走人。 方琛揭开锅包肉尝了一块,酸酸甜甜还有些脆嫩,很典型的当地小食做法。 赵平像父兄,总怕她冷着饿着,这个月刚入六月,温度高了不少,已经可以穿单衣了,她来的时候拿的衣服不多,于是赵平特别提出让阿依莎带她去县城买新衣服。 老李虽然跟她没那么多话,但饮食上得了赵平真传,经常开小炤给她,大家这么照顾她,有时会让方琛百感交集,毕竟她向来一定会离开,这份热忱她是一定会辜负了……她最近总觉得抱歉。 吃了几片锅包肉,方琛把剩下的包回原来的样子,留下给赵平明天吃,然后抽时间去洗了衣服冲了澡,又看了一会儿书,正准备先躺一会儿,忽然接到了陈牧的信息。 “我去找你?” 这么多天了,陈牧还是第一次主动提到来找她。 那次在小旅馆亲近后,按说在各自心里,对方已经是恋人了吧?年轻男女干柴烈火,哪有不喜欢腻在一起的? 尽管陈牧已经过了这个年龄段,她也比大多数同龄女孩成熟,但再怎样也不想和心里的他离得太远。 她的要求也不高,只是想每天能见一面,一起散散步,哪怕是从他们办公处到博物馆这段路都行。 但他和她都太忙了,特别是他,工作刚缓下来还要忙王韶峰和杜靓妮的事,所以十几分钟的路似乎把他隔成了比异地恋还要遥远的恋人,她有时半个月都见不到他的人,心里难免会有些失落。 她偶尔会同情杜靓妮,和陈牧谈恋爱,确实是一项严肃的考验,但她比杜靓妮好的一点是在与她是在寂寞中长大的孩子,很知道自娱自乐,所以这个问题就没那么突出了。 但想他的心思却是愈加浓厚了,有工作做着还好,工作停下的时候,一个小时能翻十来遍的手机,就是想看他有没有和自己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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