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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中年男人,听了方云宣的来意,立刻收起一张笑脸,“我们这里不缺人手,你别处问问吧!” 方云宣走了十来家了,都是嫌他脸丑,一见就添了几分厌恶,又听说他不是来买东西,而是找活干的,哪还能露什么好脸子。客气点的说不缺人手,不客气的直接拿扫帚赶人。 方云宣从中午找到现在,天已经过了申时,再耽搁天都快黑了,还是没找到肯雇用他的地方,别说挣钱了,眼看今晚的吃食还没着落呢。 方云宣有些发急,他前世可没这么惨过,四处求人,四处碰壁,这滋味实在是不好受。 方云宣忍着心里的难受,笑对掌柜说道:“我能写能算,也肯吃苦。掌柜的随便给我个活儿干就行。” 掌柜哼了哼,朝柜台外的小伙计笑道:“听见没有?他能写能算,这是要抢我的饭碗啊!”回过头脸上的神色就变了,上下打量方云宣,从他的衣服看到头发,最后停在他脸上。 方云宣一身布衣短打,脚下踩一双草鞋,腰里扎根宽布带子,袖口磨得掉色开线,露着毛绒绒的白边。他这打扮哪像识字的,倒像是刚从田间下地回来的农夫。 尤其是这张丑脸,啧啧,好吓人。黑夜里让胆子小的看见,非吓死不可。别说他们不雇人,就是雇人也不雇他这样的。 越瞧越不顺眼,掌柜轰苍蝇似的挥了挥手,“去、去、去,说了不缺人,快走吧!” 方云宣还不死心,隔着柜台求掌柜。“我真肯吃苦,扛活,干杂役,我什么都干。” 掌柜后退了一步,更不耐烦,“你,你躲远点啊,我瞧着你的脸就瘆得慌。” 又叫伙计来:“还傻杵着做什么,快拉出去!” 方云宣被人一溜跟头推出了门,站在街上直发愣。 这可怎么办。方云宣以为在这里找个活儿干,也跟前世找工作似的,投简历、面试,或是直接上门自荐。只要自己踏实肯干,自然有人肯雇用自己。 等一找才知道,全不是那么回事。 这个时代不讲究找活儿,买卖家都是从小陪养学徒,给的钱少,又能白使唤人。除非你特别出名,在业界提起你来,十里八乡都知道有你这么一号,再有人推荐,商铺才肯花钱请你,这样的人少之又少,多数店里的伙计,都是从学徒熬过来的。 就拿酒楼、绸缎庄为例,有人想将家里七八岁的孩子送来当学徒,要先找保人在中间说合,保人带给主家过目,主家看中后,再跟孩子的父母签下一纸文书,上面要写明“打死勿论”。有这样的字眼,孩子的父母也是欢欢喜喜的签下文书,还要谢主家赏孩子饭吃。进了商铺,一层一层等级森严,先进门一年的,都能使唤你。先从杂活干起,等真正进到店面里干活、办事,挣一份正经工钱,都得是八/九年的光景。 方云宣这样胡闯乱撞,哪能找着活儿呢。 一路垂头丧气,此时是真的灰了心。漫无前路,他手里半个铜子都没有,就算想自力更生,摆个小摊子做生意,也得要本钱才成啊。 神游似的在街上乱走,方云宣心神不定,满大街人来人往,却没有自己一点立锥之地。 想起家中还有卧病在床的老父,方云宣越发焦躁,自己苦点没什么,方世鸿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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