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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是有包子卖的,但陈澍不喜欢吃气味重的东西,所以只买了馒头。 难吃是难吃了一些。 不过便宜,还能省点时间学习,省得中午还要回家。 林听雨皱眉问:“你怎么吃这个?为什么不去吃饭?” “我喜欢吃这个。”陈澍说着又咬了一口。 陈澍的骄傲绝不允许他亲口承认自己“没有钱了”。 所以他只能硬着头皮搪塞林听雨,并且在心里默念着“拜托别再问下去了”。 直觉告诉林听雨,陈澍很可能还有别的什么难以启齿的原因。 但陈澍不愿意说,林听雨也没有继续问。 心里却掠过一句,怪不得这人老是捂着胃。 这胃能好么? “那,”林听雨低头看了一眼陈澍的试卷,陈澍订正得很认真,单词用黄色的荧光笔标注好,再用蓝色的圆珠笔在旁边做批注,最后用红笔订正,“我先走了?” “再见。”陈澍不露声色地遮住了英语试卷上的分数。 林听雨注意到了陈澍的这个小动作。 他勾着唇角,无所谓地笑了笑,转身走出了教室。 路过窗外的时候,他偏过头,透过玻璃往教室里看了一眼。 陈澍一边慢慢吃着馒头,一边拿着笔,神色专注地继续订正着试卷。 即便教室里只有他一个人,陈澍也依然坐姿端正,背脊挺得笔直,让人看了都觉得赏心悦目。 林听雨想,大城市来的娇娇贵公子,果然跟别的妖艳贱货都不一样。 林听雨下了楼。 原本他是不路过月考分数总榜张贴处的。 可神使鬼差地,林听雨居然绕了一大圈,特地走到排行榜前,抬头寻找陈澍的名字。 红色的纸,黑色的墨,陈澍的名字高高挂在第一行,不难找。 陈澍,高三(7)班,总分500分,数学109分,语文127分,文综201分。 英语…… 63分。 嗯? 作者有话要说: 陈澍澍,一个贫民窟的娇娇贵公子。 ☆、016.饭卡 看到“63”这个数字的时候,林听雨还愣了一下,以为自己看花了眼。 很快,他联想起刚才陈澍镇定自若地遮挡住试卷上的分数时的动作,一时忍俊不禁,噗嗤一声笑出来。 这个人,也太过于傲娇了吧? 接下来,林听雨暗中观察了陈澍三天。 为此,他甚至一改迟到的坏习惯,不惜早起,赶在上早读之前准时来到教室。 刘飞扬和顾眠都惊叹于他的转性。 刘飞扬很高兴,因为这样的话林听雨就能吃到热乎的早餐了。 但每一次,无论林听雨几点到教室,永远都能看到陈澍都已经稳如泰山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像个没有感情的机器一样刷着题。 中午陈澍也不回去,去食堂买两个白馒头,回教室就着冷水边吃边看书。 然后在趴在课桌上眯一会儿当作午休,醒来以后继续学习,直到下午上课时间到。 即便是放晚学后,陈澍也是最后一个离开教室的。 林听雨不知道陈澍晚上吃什么,但是他总会提前去沈青梅家,学习到十点钟以后才回去。 林听雨觉得陈澍简直就是个神人,每天燃烧生命在复习。 一连三天中午在学校食堂撞见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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