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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的眼角,顾盼生辉,他格外温柔的吻了一下:“乖,咱们回家去。” 原来小峻也是喜欢我的啊。 陈一霖想。 我这样腌臜龌龊的人,也能被人喜欢,真是太好了。 第二天苏峻平醒过来,宿醉的脑袋疼得快炸了,虽然他喝得烂醉,但记忆里有些印象,他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滚到盥洗室去照镜子,嘴唇被咬了个口子,他心中大骇,又滚到电脑前赶紧去问王文杰。 苏峻平:昨天送我回家的是谁? 王文杰好好嘲笑了他一番才告诉了他答案:班长。 苏峻平捂住脸滚到了床上。 他心中巨浪翻腾血液往脑袋上涌险些就体会了一把脑血栓的感受,滚了好几个来回直把床单滚成抹布才停下来,热血退去,他慢慢的放下了手。 就算明白了心意,他们之间也已经错过了。 若干年后,同学会上两人也只会为当初的荒唐事笑笑。 窗帘半拉着,太阳直直的打在他的脸上,阳光好得就像情人间的亲吻。 填志愿那天,苏峻平填了挨着陈一霖大学的一个学校,他去查过了,真的很近,走路只要十分钟就能到了。 但是大学四年,他一次都没去过隔壁。 作者有话要说: 下次更新是在周末,然后这文就完结啦,番外再说吧,礼拜天记得来哦~ ☆、第七十二章(完) 塞林格在里写道:“有人认为爱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点的吻,是一堆孩子,也许真是这样的,莱斯特小姐。但你知道我怎么想吗,我觉得爱是想触碰又收回手。” 那段话,是苏峻平在上看到的,他向来对这些杂志不感兴趣,但杨虹为了培养他高尚的情操订了一份,苏峻平实在闲得没事也会顺手一翻。 然后他脑子里冒出了“啊,原来如此”的想法。 那些愤怒、猜忌、错过到头来都不过是因为爱,爱是脆弱的胆小的纯粹的,所以要在上面盖一件华丽的衣裳,把自己装作云淡风轻的模样,可是衣衫太华丽,把自己也给绕了进去。 大学的时候,虽然苏峻平没去过隔壁,可是他们实在挨得太近,一点风吹草动都能传到这里。 他传闻有一个帅气的耳后有颗小痣的男生大受欢迎,追他的女生能赶上一个加强连,连系花都明里暗里的送秋波,可惜这位小帅哥两耳不闻窗外事,硬生生喀嚓一刀切断了姑娘们的情愫,成了不少人的白月光。 苏峻平也被女孩子追过,他都义正言辞的拒绝了,理由连之前的自己都不相信:要好好读书。 这条狗屁理由旁人开始都以为他是在开玩笑,后来才发现,他是真的说到做到,日日泡在图书馆,无趣的像传达室的老头,没有一点青春的可爱。 不过偶尔,真的是偶尔,苏峻平被室友拉出去吃饭,一桌子人热热闹闹的喝着酒,喝完了苏峻平就会坐在座位上,孤零零的吹一支情歌的口哨。 他高中时是KTV的常客,脑子里现在还存着不少情歌,逮着谁就唱谁,都是断断续续的调子,大家听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以后就再也不要带他来了。 他长叹了一口气,打下了最后一行字。 蛋挞:这个故事……很无趣吧? 对面的网友没有说话。 他等了片刻没等到Omont的回复,却等来了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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