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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希望以最优秀的状态,出现在喜欢的人面前。即使不是最好,起码也该是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 可我却……可我却那么污脏难堪,犹如令人反胃的渣滓,偏偏还堵在下水道的口子处,死活冲不下去,即恶心又卑劣,甚至有些不知好歹的下贱意味。 我想到了故事书里,那个囚禁在古堡的野兽。他最后因为公主的爱意而解除了诅咒,从丑陋可怕的兽类变回了英俊的王子。 虚伪的童话总会仁慈地给予最美好的结局。念给小孩子们听的谎言永远都是那么幸福,那么美好,那么完美无缺。 可是,如果那只深爱着公主的野兽变不回来了呢? 如果,他依旧长着令人畏惧的獠牙,依旧狰狞可怕。那么,又有谁会爱他,眷顾他。 又有谁,还会愿意多看他一眼。 作者有话要说:虫子已捉,谢谢6君~ 31 31、31 ... 接下来的几天,我仓惶着四处逃窜,我知道他在这个城市里,我畏惧会与他不期而遇。即使是睡在桥洞下的夜晚,我也仍旧惴惴不安,火车自桥顶开过的震动声一次一次让我从浅眠中惊醒,近乎歇斯底里。 贫困带来的副产品:怯懦,忐忑,不知所措。这些可怕的东西开始在我浮着血丝的眼睛里出现。 我从流浪狗的嘴下抢别人吃剩的包子,捡垃圾桶边的破布盖在身上睡觉。生活了近二十年的T城,突然之间变的那么陌生。那些繁华的街道酒店,都一下子与我没有了任何的关系,昔日随意进出的销金场所,也好像在一夜间铺起了我永远无法越过的台阶。 下雨的时候,我缩在立交桥底,浑浑噩噩地听着雨点打落的声音,潮湿的水汽从柏油马路上升起,我看着远处驰过的一辆一辆私家轿车,目光茫然空洞。 原来,一座城市在穷人和富人眼里,竟是这样相去天渊。 被扭送到派出所,事因只是我饿得厉害,偷了一个女人的钱包,然后被她发现了。 偷窃原本并不会有多大问题,顶多拘留几天就会放出来。可是那女人拼命护着她的钱包,还和我动上了手,到最后,警察说我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抢劫。抢劫和偷窃不一样,偷几百块钱只不过拘留,但抢劫,就算只抢一块钱,也是要吃牢饭的。 然而,最让我崩溃绝望的,还是我爸妈的消息。 他们被远在拉斯维加斯做生意的爷爷费了很大人脉关系与金钱赎了出来,但却再也不能在T城呆下去了。在姐姐的运筹下,死里逃生的他们,出狱当天就收拾了行李,仓皇登上了出国的班机。 他们甚至,都没有给我留下一封书信。原来,再亲的血缘,到了生死抉择的关头,都是这样残酷冰冷的。 他们让我的心凉到了极点。 我曾经对不起他们,可他们也一样,大难临头各自飞,根本,不会记得还有我这个儿子。 抓着那件囚服的时候,我的心情平静的像一汪死水。办完手续,我就被领着去洗澡。第一遍洗的时候,搓下了厚厚一层泥灰,连冲澡的水都变的混浊不堪。洗了三、四遍才重新变的干净。 洗完之后,全身的骨骼都酥痛的厉害。那些从不被注意的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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