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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人家看扁他,所以表情有些紧张。 陆老板笑了笑,就拿出两本书,一本三字经,一本千字文,又拿出几块普通墨碇、一沓子白麻纸和两支适合抄写的毛笔来。 白麻纸是最普通的纸,便宜却又好用,坚韧耐久,只要不受潮就不会变质,经济不宽裕的初学者们都用这个抄书。 “抄一本,一百五十文,不知道林少爷可乐意?”陆老板的声音非常和气,带着生意人惯有的微笑,也没说要试试他能不能抄的话。 林大秀其实根本不知道抄书行市多少,不过想着既然是别人介绍的,这个价格应该不错的,别人还提供纸笔墨,算是很照顾他。 他拱手道谢。 陆老板让小子拿个藤编书箱将东西放在里面,等送书来的时候还可以拎着,非常方便。 林大秀又道谢。 陆老板和和气气道:“林少爷不要和我客气,咱们说起来也是世交的,按说应该不等上门就关照的。”说着他又让自己婆娘包上两封点心,一些糖瓜大蜜枣等孩子稀罕的零嘴装进去。 林大秀推辞不过,也只能接了。 他知道人家这是看在介绍人的面子上,若自己抄的不好,只怕到时候会让人难做。他少不得咬着牙告诉自己回家好好练字,好好抄书。 一百五十文,在以前他根本看不上眼,走在路上随便打赏小乞丐的也不止这点。 可现在,一百五十文,足够他买二十斤面。 他想得很美好,自己只要努力一两天把书抄完,就能赚一百五十文,这样一个月至少也能抄十几本起码有一两半银子。虽然少一点,可节省一点总也够用吧。 如果林重阳知道他的想法肯定又要骂他蠢,想象很美好,现实太骨感。 抄书的时候他就知道了。 当天晚上,他把炕烧得热乎乎的,然后开始喂儿子。 林重阳现在吃一个蛋黄加一小碗米汤,吃这个他不拉肚子,若是加别的就有反应,所以暂时只能如此。 林重阳吃饱喝足,又方便过,还没有困意就趴在枕头上看林大秀抄书。 他白天睡得足,加上好奇这世界的文字,自然逮着机会就要看的。 昨天林大秀写对联他看了个差不多,这些文字和后世的繁体字很像,她因为专业关系所以连猜带蒙也都认识,就是写起来会麻烦,需要从新学。 他看着林大秀摆足架势,一副踌躇满志的样子开始抄书,结果抄书不像写对联那么容易,才写了两行就写错俩字,滴了一大滴墨水,又因为袖子没拉住而蹭花了…… 简直是惨不忍睹。 忙活了大半天,他也没抄好一张纸。 林大秀很是挫败,把笔一扔,就坐在那里发呆。 难道自己真的没用? 自己的确是没用吧,继母的弟弟学习比他好,林毓轩比他小了四岁,现在据说已经读完四书五经,过个几年就可以下场试试,都说他十五岁之前肯定能得秀才的。 而自己呢,现在连一本正经三字经都抄不下来。 我不是读书的料,自小没了母亲,爹看我也厌恶至极,族里长辈也并不喜欢我视我为耻辱,所以哪怕一直被继母不公正对待,族里也没有人说句公道话。 他突然心里涌上一阵悲凉,感觉有些心灰意冷,从前被自己的骄傲和倔强压住的仓皇就猛得翻涌上来一时间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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